清明 1
今天是清明,打开电脑,本想写些关于故乡清明的文字,突然抬头就见挂茌电脑背后墙上的遗嘱。那是我从一九八零年就有的思想,在二十世纪九十年写过遗嘱。二十一世纪又多次从写。这一份是二零零七年八月八日写的。内容如下:
最后遗嘱
一、 我死后,请任何人在医学技术下把我的可用器官全部无偿捐给所需要的人。
二、 不开追悼会。
三、 我的尸体捐给医学单位作科学研究或者教学之用。
四、 如捐不了,火化后撒往任何方便的荒郊野外去肥土地。
五、 不要任何亲朋好友祭奠。
立嘱人:向吉庆
笔名:文渺
二零零七年八月八日
有了这个想法后,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还找一个姓张的朋友问过,她说:“难捐得难,某吕姓朋友的爹要捐,也没捐成。”我给昆明医学打过三次电话,回电话说:“不知道。”还打电话问过电视台的某朋友好,她也不知道。我说:“又缺少教学用的遗体,又找不到地方捐。”又让我过去在读财经学院的侄儿去医学院问,结果也是没处要。只好作罢。又怕万一死后,有关单位要,亲友不同意。所以,才写了这份《最后遗嘱》。
想我们国家很久就提出傧葬改革,从毛泽东他们定下的死后,每个人都要火化。到把毛泽东在天安门广场修偌大一个纪念馆来保存他的遗体,继续花费纳税人哆钱。使我一想起北京来,就想起以毛泽东为首搞的反右、三面红旗后的饿殍遍野、文化大革命及各种以“阶级斗争”形态下产生的冤假错案来。我一下想通了。他们这些人都不讲信任。下面这些需要遗体的单位领导及具体办事人是怎么想的,怎样做的,我不知道。但我肯定,会有人想,是不是这个向吉庆想出名,或者是没钱火化,买地埋。我可以告诉大家,要说名,我虽是老百姓,大小也算是个作家。正式出过五本(一本中长篇小说合集《人生》、一本长篇小说《艳花》,二本散文集《依恋悠悠》、《文渺的散文》,一本散文诗集《走出心的窗口》),看过的人,也认为艺术文平最少也是不糟糕吧。特别是几年前写完的,又经过十次全改过的一百二十多万字的长篇小说《十情十味》,是以整个毛泽东时代为背景下,在真实的前提下创作的长篇小说。这篇小说,虽是写老百姓到一般干部的生活,最高也就是点着一下省级干部,但可以从中弥补在邓小平定调对毛泽东评价的只允许按 “三分错误,七分成绩。”“只准粗评,不准细说。”留下的政治、环境、生活等等真实状况。初稿出来时,也在《新浪网》、《搜狐网》,《凤凰网》等网的博客上发过。都被所登的网站删或屏蔽过。其中包括所发表的散文、杂文。只有科幻小说、诗、文学理论没被册和屏蔽过。在网上也得到看过的人的肯定。就凭这些,我也用不着用死后捐自己的尸体来出名吧。没钱火化,买地埋?就更说不上了。我是一九七零年参加铁路工作的,在单位时,就是我没有一分钱,单位也会把我拉去火化吧。退休后,就算我穷得也是一分钱没有,当月也应该有二仟左右吧。(因为,我平时是半年或三个月左右才去领一次退休工资。)我想:火化扬灰还是够的吧。因为,我多次给亲兄弟、侄儿、侄女们说过:“我死后,火化、不立坟墓。骨灰用于栽树,或者撒在荒山野岭肥地。不要你们祭奠。”
今趁清明,我正式向社会公布,我死后,如果所有有关单位尸体都够用了,或者捐不了。亲兄弟、侄儿、侄女必须按我的:火化后,骨灰用于栽树,或撒往任何方便的荒郊野外去肥土地。不能撒在水里去污染水。不要任何亲朋好友祭奠。拜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