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商文化的自觉自信与创新
济南儒商文化研究会 张运毅
儒商文化是儒家核心价值理念在经济领域的集中体现,或者说是中国商业伦理的核心与灵魂。从其产生发展的历史看,它既是一种文化形态的自觉,又是一种文化思想的自信。它的基本内容存在于整个商业经济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又传承于当代中国商业经济文化的主体中。当今中国经济伦理的进步与发展,中国经济界人们的核心价值观念的构建,有赖于传统儒商文化的辩证扬弃,又有赖于现代儒商文化的发展与创新。故儒商文化的辩证扬弃与发展创新,对中华民族经济灵魂的塑造、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从文化自觉中理解儒商文化
什么是文化自觉?费孝通先生讲:“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发展的趋向”。也就是说文化自觉首先是对自己国家和民族文化的觉醒和认同,包括对自己国家和民族文化的来历、发展、特点、趋势、规律、地位和作用有正确的认知。同时,文化自觉还包括对其他国家和民族文化有正确的认识,对世界各种文化的交流交融交锋等有正确的理解。文化自觉的目的就是要使自己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在面对新环境、新时代时,能够有坚定的自信心,在不断传承、创新和发展过程中有高度的自觉性,在世界文化多元竞争发展格局中具有自主能力并取得自主地位。从文化自觉的角度,来理解儒商文化,可以使我们对此有一个较为透彻的理解。
(一)什么是儒商?
要正确理解儒商文化,必须首先弄清楚何谓儒商?
从概念上讲,所谓儒商,就是“在从事商品经营活动中,能自觉地把儒家价值理念与市场运行法则相结合,并籍此处理义利关系、指导经营实践活动的商人(企业家)”。
或者说,一切“以商业活动为本职工作,具有儒学思想理念和丰富学养,富有人爱情怀和强烈的社会担当精神与责任感,在实践中能自觉关爱、尊重他人、能正确处理义利关系以及当前与长远利益的成员,都可称之谓儒商。”
作为儒商,它首先是一个文化概念。它不同于徽商、浙商、晋商、鲁商、苏商等具有地域概念。也不同于茶商、米商、盐商、杂货商等具有行业的界限。还不同于古代商人、近代商人、现代商人等具有时间的判断。它不受地域、行业、时间所限,带着它独有的价值理念、特征、行为方式及巨大影响,从五千年的时空隧道中悠悠走来。人们对于它及其群体,只是也只能是一种文化上的行为判断。
其次,儒商这一概念,建立在以价值理念及其行为为基础的判断之上,是一种矗立于精神层面、被实践检验的行为判断的产物。或许,有些人可能通过自我标榜或炒作,戴上“儒商”的花冠,但如果没有实至名归的经营实践,社会终究不会认可其“儒商”的称号。人们看其是不是儒商,不只是听其宣扬,而是主要看其经营行为,看其能不能按照“义为上”、“德为先”、“诚为本”的价值理念,正确处理义与利的关系。同时,儒商不是僵化的、固定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的事物。有些人在某一个时段,以义取利,利缘义取,关爱社会、造福人类,因此他不愧于“儒商”这一称号。但后来他变成为见利忘义、损人利己、危害社会的人了,他就不再是一个“儒商”。反之亦然。因此,儒商只能也只能是人们或社会对商人(或企业家)价值行为进行判断后的称谓。它不可能在行为产生之前,而只能在行为发生以后,并随着其价值行为的变化而变化。
再次,儒商的内涵外延,也是在不断变化之中的。作为儒商,它萌生于先秦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沃土之上,植根于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之中,发展于五千年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巨大变迁之间。其核心价值理念是“仁、义、礼、智、信,其精神实质集中体现为“财自道生、礼缘义取”。它是中华先进商人在求取自身生存、经济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仁爱诚信”、“崇德向善”,追求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的统一,追求个人和谐美好与民族振兴崛起过程中的一种自觉的思想信念和文化准则。因此,儒商群体的大小,是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的变化而变化、发展而发展的。儒商人数的构成、多少,是随着以儒家学说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商人群体的影响、育化程度而变化发展的。其构成关系(图中A代表儒家文化;B代表商人群体;AB代表儒商群体)如左图:
由此我们看到,儒文化与商人群体是两个相交的同心圆关系。两者相互交融而产生儒商群体。儒商群体的大小多少是由两者交融的程度所决定的。交融的程度越大,儒商群体越多。反之亦然。
(二)何谓儒商文化?
几千年来,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培育下,在历代儒商的努力坚持与不懈实践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儒商文化。
1、仁者爱人、以人为本的经济伦理。
儒商把“发展经济”视为“经世济民”的事业和治国平天下、强国富民的主要途径。为此,他们一方面坚持“仁爱忠恕”的价值理念,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物、人与生态自然的关系。从“仁民爱物”出发,积极发展经济开发财源,讲求效益节用爱民,努力实践儒家“利民惠民、藏富于民”的政治主张。另一方面,坚持“达人达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思想,在为他人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前提下,追求个人价值的最大化,把企业经营与富民强国结合起来。这些既充分体现了儒家的治国方略,也充分体现了仁者爱人的伦理思想。为历代发展经济、促进商业经济繁荣提供了先进思想,也成为历代儒商的思想理论基础。
2、财自道生、利缘义取的商业价值观。
财自道生、利缘义取是儒商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在老子及其他先哲看来,道是天地万物的本原,它体现了客观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和法则,人在处理一系列社会问题和人生问题时,应该按客观规律办事,即遵循于道。遵道而行便是“德”。历代儒商在经济活动中,大多能坚守“天时、地利、人和”的法则,坚持“因地有无以通贸易、视时丰欠以利屈伸”的经营方针,按照“以义制利”的原则,发展商品经营,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并通过正当经营获取最大利益。如春秋战国时的儒商鼻祖范蠡曾著《商经》一书,提出了“务完货”、“审贵贱”、“无息币”的经营理念。商圣白圭提出了“人弃我取、人取我予”和“知进知守”的经营思想。其中都蕴含了“以道生财”的理念。在坚持“以道生财”的同时,儒商还坚持“义为上”、“见利思义”、“义然后取”的价值理念。把取舍不苟,“不赚伴有罪恶的利润”视为经商的传统美德。清代徽商舒遵刚说:“钱似流水,有源有流。以义为利而不以利为利,可以富其源而活其流,此即所谓生财之大道也。”即是儒商“利缘义取”商业价值观的集中概括。
3、诚信经营、信誉至上的商业道德。
诚信,是儒家倡导的重要道德规范。孔子说:“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孟子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庄子说:“无行则不信,不信则不任,不任则不利”。古今儒商都把“天下致诚”、“诚信为本”视为安身立命的基石,奉行“诚实经营、信守承诺、买卖公道、童叟无欺”的商业道德。他们认为“惟诚心待人,人自怀服;任术御物,物终不亲”。他们的经营原则是“诚笃不欺人亦不疑人欺”,以物美价廉、诚实守信赢得了长久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法律文化缺失的年代,古代及近代儒商正是靠信誉开拓了市场,铸造了举世惊叹的业绩。当今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契约,但灵魂仍是信誉。信誉是产品走向市场的翅膀,是进入市场的通行证,同时更是企业的生命。很多现代儒商认为,信誉来自于德,发自于诚,服从于善,坚守于道,合乎于义。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他们仍然继承儒商前辈的优良传统,讲道德、守信用,讲信誉、重信义。
4、内圣外王、产业报国的理想人格。
秉承儒家“内圣外王”的价值理念,历代儒商十分注意“修心立命”、“修身齐家”。他们认为,作为一个好的商人,必须讲君子气节,做人坦坦荡荡、处事成人之美,结交周而不比,有“讲礼义、知廉耻,讲敬畏、知退进”的君子风度,有和谐双赢的思想境界。只有追求内圣才能实现外王,使自己达到理想的彼岸。纵观古今儒商,无不从修身修心齐家开始,修身以德,修心向善。以“利缘义取”的价值观对待财富聚散;以“悲天悯人、斯文自任”的人文关怀、“推己及人及物”、“乐群贵和”的行为准则,对待客户、员工及社会大众;以积极有为、奋发进取的“入世”思想、锲而不舍与金石可镂的敬业精神对待毕生的事业,从而养成了“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道德情操和“诚意慎独、唯俭养德”的良好习惯,并不同程度地实现了“产业报国”、“治国平天下”的宏伟夙愿。
5、智能应变、仁能取予的人生智慧。
历代儒家坚持“持经达变”,一是讲求“持两用中”的“中庸之道”,二是讲求在不违反规律法则的前提下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变通而权宜行事的“常变之道”。他们认为,在经营活动中既要坚持理念遵道而行,又要权衡利弊权宜行事,像豹子一样敏感地捕捉市场形势动态,迅速主动地做出抉择。遵循持经达变的思想,众多儒商智能应变、仁能取予,彰显出高超的商业智慧。如楚人范蠡在辅佐越王勾践灭吴后,在齐、陶等地,操计然之计人弃我取、人取我与,顺其自然、待机而动,几经舍得成为巨富,被后世尊为儒商之鼻祖。他提出的“识人善恶、用人可赖”的思想;“知机善贮,不致蚀本”的经营谋略;“躬行以率、观感自生”的经营态度;以及“犹豫不决,到老无成”的谆谆告诫,无不体现出其高超的人生智慧。他关于“生意勤快、价格定明、货物百验、钱财明慎”的训导,以及“做人要公正、切勿歪斜”,“工作要精细,力避劣品”,以及“期限要约定、不昧时守信用”的要求,处处闪耀着儒商思想的光辉。
长期以来,历代儒商讲求“以正和、以奇胜”。“以正和”强调经营之道的核心在于“以正致和”,即遵循规律、坚守正道、以正压邪,并在其中寻找利益的增长点。“以奇胜”则强调经营之术的要旨在于“出奇制胜”。讲求以超乎寻常的思维和谋略,随机应变,用奇策妙计抢占市场,用别人难以预料的奇谋妙术,或攻其不备,克敌制胜,或一招制敌,反败为胜。这些宝贵的思想遗产,在当今市场竞争中仍呈现出中华智慧的灿灿光芒。
6、和而不同、合作共赢的竞争策略。
在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和”的思想占有十分突出的位置。老子说:“知和曰常,知常曰明”;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礼之用,和为贵”,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荀子提出“万物各得其和以生”。遵循先哲思想,历代儒商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强调“天人合一”、“天人调谐”,即人与大自然要圆融无间,共生共荣;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强调和睦相处、乐群贵和,主张相互关心理解,与人为善,推己及人;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强调合群济众,提倡把个人的追求目标同国家和社会的需要有机结合起来;在经济活动上,则强调和气生财,买卖双方相互以对方的存在发展为前提,在互惠互利中谋取双赢或多赢局面。
中国商业经济发展的历史证明:
传统儒商文化是以儒家学说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精华构建的,以儒家道德思想和价值理念来指导商业经营行为的文化体系。在中国商业经济发展史上,传统儒商文化一直引领着商业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是中国商业伦理、经营管理文化的灵魂所在。
现代儒商文化,是在批判继承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借鉴西方文明的有益成果,总结中国企业家成功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所产生的商业文化体系。是中国现代企业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追求义与利之统一、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之统一,个人和谐美好与民族崛起复兴之统一过程中,自觉形成的思想理念和文化准则,是中国传统商业文化的精华与提炼。
如同传统儒商文化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一样,现代儒商文化是中国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价值理念,已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商业伦理的肥沃土壤和重要营养。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
现代儒商文化是发展的文化,它承继着中国古代文明,又影响着未来的发展;它来自于古代先哲的思想,又吸收了现代文明的成果;它来自于实践经验的总结,又在服务现代经济中接受新的检验;它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兼容并蓄,博采众长,乐于吸收一切先进的思想,并从中丰富发展自己。只要地球上有商业活动,它就生生不息,并将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
现代儒商文化是和谐的文化。在中西文明对撞中,它不试图去消灭对方,但也决不容被对方所欺侮、所消灭;在战略上它坚持“和而不同”“和合共生”,愿意与世界文明和谐共存,共同创造世界美好的未来。但在战术运用上,面对竞争对手,它将充分发挥中华民族特有的智慧,以竞争求生存,以创新谋发展,凭德、才、智、能,谋取在世界经济之林中的应有地位。
二、儒商文化是“活”的文化
(一)儒商文化的活力所在。
儒商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受到社会环境、经济发展、历史条件和信仰传统等多方面的影响,它与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有着渊源关系。从几千年来的商业经济思想史来看,儒商文化的形成源自于先秦诸子的经济思想之中,根植于儒家思想之上。是由以儒学思想为代表的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思想精华构建的、以“仁”、“义”、“礼”、“智”、“信”、“勇”等道德思想和价值理念指导其经营行为的商业哲学和管理文化。
作为一种传统文化,人们对此见仁见智,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儒商文化过时了,依靠儒商文化搞经济,战胜不了西方商业文明的挑战。有人认为,儒商文化是一种带有普世价值的文化,不管在什么社会状态下,经济形态中都“放之四海而皆能”。
那么,怎样看待儒商文化的生命力?
我们说,儒商文化作为历史上延续下来的一种民族商业文化、传统文化并没有过时,它是一种活着的、当今还存在着的文化。它活在中国商人或企业家的无意识的一言一行之中,渗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比如说我们常讲的“买卖公平”、“诚实守信”、“见利思义”、“童叟无欺”,就具体体现了对儒商文化的一种继承。我国的商业文化蕴涵着丰富的儒商精神,它是主客之间交流情感的载体,是经济贸易双方行为的准则,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价值取向,是物我双方实现和谐相处的最高境界。
由于受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与濡染,儒商文化具有博采众长、兼容并包、与时俱进的文化特征,它能够吸收人类社会的一切文明成果用以丰富和发展自己,并以自己的价值理念指导经济实践,以否定之否定的自我扬弃的态度接收实践的检验,并在不断知与行的良性循环中不断发展壮大自己,因而,儒商文化是活的文化,它的生命力是长久的、旺盛的。
既然,儒商文化有这么些优势,是不是说,儒商文化就是一种具有普世价值的文化,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放之四海而皆能”呢?答案也应该是否定的。文化是一种民族的记忆一样,由于各民族的文化根源不同,各民族的思维习惯、思维方式也不同,导致了即使是商业文化也具有它不可否认的民族性。如果不加分析、不加消化的引进或输出一种其他民族的文化,就可能形成食而不化的现象,造成“南桔北枳”的后果。就像近三十年以来,我们中的许多人,不顾一切地实行拿来主义,生搬硬套的引进西方管理思想一样,虽言必称西方、论必套欧美,而也只能学的人家的皮毛而不能得其实质,导致“东施效颦”,在与西方企业的对撞中败下阵来。
儒商文化根植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土壤之中,几千年来,受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滋养与培育,它不可避免地打上了中华民族传统思想的烙印,既包括它的思想精华、道德精髓,也包括它“重内在、轻开放”、“重守成、轻竞争”、“重礼治、轻法治”的不足性。因而,儒商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特征、时代特征。文化的自觉要求我们,必须根据它的思想基础、文化特点、时代要求,来预测和规划它的未来,按照它的发展规律、发展趋势,更重要的是当代经济社会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来制定儒商文化的发展规划、实践方案,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增强儒商文化的现代生命力,在正确的轨道上,将儒商文化研究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时代呼唤儒商和儒商文化。
国内外市场经济发展的历程,尤其是美国的金融危机、国内的毒奶粉、劣疫苗,以及因野蛮开采导致的层出不穷的矿难等,已经证明完全依赖市场调节,或者完全依赖法制的治理,很难保证市场秩序的稳定和经济的长期繁荣。要保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除了市场调节外,还需要行政、法律尤其是道德等综合手段的共同支撑。于是,人们就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起重要支撑作用的理论与规范究竟是什么?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回答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指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规范。儒商文化作为中国先进商业文化的历史凝炼,在当代它从属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体系,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又是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商业文化的思想基础与有益土壤,理应成为引导道德经济建设、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精神支撑点。
之所以这样说,其理由有三:其一,儒家伦理是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在经济实践中要求坚持“义为上”、“德为先”、“诚信立命”、“仁爱为本”的原则,在义利关系要求上坚持“财自道生、利缘义取”的方针,在人与人及社会关系的处理上要求坚持“己欲达而达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上述思想理念的滋养下,形成了富有中国特色的儒商文化。不管你承认与否,儒家思想总是潜移默化的在中国人的文化基因中“传下来并继续统治着你”。儒商文化在中华经济思想史上也一直占据精神制高点,它是也必将是今后我国商业伦理的现实增长点。其二,儒商理念与西方商业文明有两大不同。一是儒商文化以“仁爱”为核心,强调在利他、利国、利社会基础上的利己,强调在道德基础上的获利,强调在诚信基础上的合作,而这也正是当前国内外经济发展中所缺乏和所需要的。二是儒商文化讲求乐群贵和,具有强大的宽容与包容性,而没有西方文化的尔虞我诈、你死我活的排他性。这种宽容与包容性标志着它可以借鉴学习先进的东西,用以滋养和发展自己。它可与现代社会政治经济相融合,并在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中日益发挥积极的作用。其三,长期以来通过传统美德(实质上是儒学精华)的教育,促进企业发展、哺育企业家成长的的实践证明,儒商文化有极强的历史渗透性和现实感召力,在建设道德经济、诚信社会的进程中,它可以起到引领商业伦理体系建设的重任。由此看来,在建立市场经济新秩序的过程中,儒商文化可以作为创新发展的道德支撑点,并通过发挥其道德之长与学无止境的引领作用,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三)儒商文化需要变革创新。
当然,我们说儒商文化是企业创新发展的精神支撑点,并不是说,儒商文化是尽善尽美的。实事求是的讲,儒商文化理念之所以在近代命运多舛,并在一个时期失落于西方文明,是有其必然性的。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它无法适应现代经济生活的新情况,也无法解决急剧变迁的经济生活提出的新问题。
首先,就儒家伦理本身来看,在漫长的传统社会中,它形成了自然的和宗法的两大根本理念,这两大理念适应传统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但却严重的阻碍了近代经济生活的推进。其次,它无法回答现代社会所提出的一些新问题。比如如何认识商品与商品经济社会产生的问题;如何使民间资金向工业积累,完成工业资本的原始积累问题;如何在经济体内外实现平等竞争,在国际市场大环境条件下进行竞争创新并最终博弈取胜的问题;再比如,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有相应的社会氛围,怎样才能向民主政治结构和科学研究活动提供正向支持的问题,这些都是传统儒家思想所无法回答,也是传统儒商所难以胜任的。
既然传统儒家思想无法回答现代经济生活提出的新问题,传统儒商理念无法与西方企业管理思想相抗衡,便无法解决现代企业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无法承担使中华民族经济称雄于世界市场的重任。那么,要达此目的,儒商文化就一定要在批判继承的基础上革故鼎新,与时俱进。如果不这样,它就难以成为现代企业家的重要思想武器,就不能引导企业家在瞬息万变的国际市场环境中竞争取胜,实现“内圣外王”的宏伟夙愿。
三、儒商文化的革故鼎新
第一,儒商文化应是建立在文化自觉基础上的创新。
一个国家、民族的人文精神不同,她所塑造的民族文化特征当然不同。因此,作为具有中国民族精神的儒商文化,必须建立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的基础之上。首先,应通过认真研究其历史根源、发展历程、思想特点、成长规律、在经济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来辨别它的优劣所在,以汲取其精华,摒弃其糟粕,在否定之否定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与发展。其次,必须从中国诸子百家的思想精华中汲取营养。不管是兵家运筹帷幄的谋略、还是道家包容万象的宽宏胸怀,不管是易家的辩证思维,还是法家的以法治国;以及老庄恬淡高深、有为无为的思辨,佛门众僧普渡众生的境界,都可为儒商文化提供许多新鲜血液,使其肌体更富有生命力。
第二,必须采取“兼容并包”的态度,从西方文明中吸取丰富的营养。
儒商文化是在历史长河中逐渐形成的,它具有鲜明的历史性特征。它之所以在一定历史阶段下成为经济思想信念和文化准则的倡导者,是因为它适应了当时历史阶段的经济发展规律。时代发展了,社会环境、经济政治因素发生了巨大变化,许多过去有用的东西变成了没用的东西,许多过去的促进因素有可能也变成了消极因素。如果不加以创新发展,就有可能在历史的发展中被淘汰或遗忘。这也许就是儒商文化在中国当代经济发展中遭失落的重要原因所在。我们的任务,应本着对具体的情况作具体的分析,根据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对儒商文化新发展进行科学的探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采取兼容并包的态度,科学汲取西方文明中的合理成分。
几百年来,西方在企业管理方面创造了许多富有竞争、创新精神的科学管理经验,这些智慧的结晶,是人类应共同拥有的宝贵财富。我们必须学会“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去观察世界,采取“拿来主义”的态度将其合理部分为我所用,而决不能以狭隘的民粹主义的态度对其全盘否定,无视前人已有的成果而“从零做起”。只有这样做了,儒商文化才会在继承儒家思想精髓的基础上,通过兼容并包、辩证扬弃,最终实现“凤凰涅槃”,在激烈的搏击中展示出其更为强大的生命力、指导性。
第三,儒商文化应成为既具有传统思想美德,又充分体现现代精神的伦理文化。
儒商文化是由中国优秀的传统商业文化积淀、凝聚、孕育而成,它包涵着历代先进商人的信念、理想、人格和道德,这些鲜明的精神品格,既是商人最根本的精神,又是儒商文化是历代商人不可缺少的营养要素,更是中国人文精神在商人群体意识上的集中体现。时代发展到了今天,随着社会环境、政治条件,市场因素的发展变化,儒商文化也应与时俱进。我们必须在继承传统文化忧国忧民、致力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上,赋予儒商文化一种现代的精神。它必须热切关注当前社会现实人生问题,关注当前人们的生存意义和价值,关注人类的发展命运,体现出一种时代的文化性格,表达出这一代企业家活动价值、理想追求的时代特征,奉献出一种关爱人生、关爱社会的崇高责任意识和高尚的人文情怀。
第四,儒商文化应体现出一种推动社会发展的实践精神。
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们不仅仅在于提出问题,而更重要的在于指导实践、解决问题。实践是人的存在的根本方式。实践作为儒商精神的一种基本品质,强调产品价值只有在分配、交换、使用过程中才能实现,个人价值只有在整体价值中才能实现,儒商的价值只有通过见利思义、以义制利、先义后利的实践,在齐家治国平天下中才能实现。因此,儒商文化的存在、创新与发展,必须立足于并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实践,并通过经济与社会的实践检验其自身的正确与否。如果自己的理论、观念能服务于并能够推动社会经济的实践进程,它就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否则,就有可能被社会所淘汰。同样,一个企业家的经营实践,必须符合“义为上”、“德为先”、“诚信为本”的思想理念及“财自道生、利缘义取”的核心价值观,否则,不管怎样宣传包装,他都不是一个真正的儒商。
第五,儒商文化必须富有内圣外王的创新精神。
儒商为了不断求得自身价值,不断实现自身解放,就必须通过对现实社会和内心世界的不断反思、批判和超越,在心灵深处构建一个理想的精神世界,以此维系并提升自身的生存意义与理想目标,因此,它本能地具备一种创新精神,自觉地不断打破已有的不合理的束缚,去追求主体与客体两方面的新的发展。儒商文化作为儒商精神的集中体现,它也必须遵循历史轨迹,贴近现代经济,从中国乃至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中、从异常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从千万个企业家成功与失败中,去认识新情况,产生新思维,找到新理论,指导新实践,取得新成就。一句话,就是儒商必须在创造最大经济价值的同时,不断创新升华自己的精神世界。儒商文化必须在引导企业家不断提高自身道德素质的同时,促进企业家实现获取最大经济利益,进而实现内圣外王的宏伟夙愿。
当然,此儒商非彼儒商,革故鼎新后的儒商文化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儒商文化。它已经成为“既张扬个性,又遵循规律;既体现民族特色,又实现包容并蓄;既创新创利,又回报社会;既关爱个人,又关怀人类;既尊重个人价值,更关注民族未来和国家兴衰”的新的儒商文化,或者叫现代儒商文化。
虽然建设现代儒商文化体系的任务是繁重的,过程也是较为长远的,但它一定能够建成,并在锻造现代儒商队伍中发挥巨大作用。这一信心,源自于儒商文化的自觉,也源自于儒商文化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