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的多维
喻建国
国家向企业或集体、个人征收的货币或实物,称之为税。国家的这一笔收入称之为税收。由收税出现了与之相连的税额、税款、税率、税法、税制、税务等。
《说文》有曰:“税,租也。”《急就篇》有曰:“敛财曰赋,敛谷曰税,田税曰租。”
《汉书·食货志》有曰:“税者,田租也。”可见最早的税是和田租连在一起的。
国家有了税收才能以此基本财力来行使国家管理的功能以及国家的其他功能。最近我听说了世界上有的国家要开始征收机器人税,为的是让机器人所赚取的人力工资吐一点出来,用在社会公益事业上。这也就显示了国家在管理上的一种特殊的功能。
在我国农业税从来就是国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从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废止《农业税条例》,也就是说,在我国沿袭两千年之久的这项传统国家税收终结了。这是我国政府解决 “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停止征收农业税不仅减少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农民的公民权利,体现了现代税收中的“公平”原则,同时还符合 “工业反哺农业”的趋势。为此2006年2月22日国家邮政局发行了一张面值80分的纪念邮票,名称为《全面取消农业税》,以示庆祝。
原来全国农民以及从事农业的机构以全国的平均税率为常年产量的15.5%向国家交税,取消农业税之后,农民和从事农业的机构无形中就增加了这么一笔可观的收入。这是千古一绝。
农业税在我国已经延续了2600多年,“皇粮国税”一直牵动着我国的兴衰。在我国历史上出现过“两税法”、“一条鞭法”、 “摊丁入亩”等改革,以扩大纳税面,让有地产、有钱财的人多纳税,但由于吏治腐败,负担最终始终落在农民头上。即使是“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盛世”,也只能是短暂的轻徭薄赋,历代封建统治者始终未能跳出农民负担越减越重的“黄宗羲定律”。
征收机器人税,意味着使用机器人的机构在省却了工资之后所多得的收入中要拿出一部分来给国家,国家可以将其用于公益事业。但是这也可能会影响机器人事业的发展,因此也有一部分仁人志士反对机器人税,他们希望机器人能够获得更快更猛的进步和发展。
我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作为现代人,我们既是纳税人又同时是享受税收的人。我们的医疗保险不是国家税收在做出支持吗;我们现代化的军舰一艘艘像下饺子般生成了并巡弋在南海,保卫着自己的领海,这不是我们正享受着被保护的幸福吗;我们出门旅行,乘坐高铁列车,这里面不也就有我们的税供所做出的贡献吗;祖国美丽的蓝天有我们自己制造的战机在翱翔,在保卫,这里面当然也有我们所做出的税供,同时我们也在享受着天空的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