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重庆功能性金融中心“十三五”规划


  解读重庆功能性金融中心“十三五”规划

  一、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的演进

  日前,《重庆市建设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发布,这个一个内容扎实,既符合重庆金融业实际,又有前瞻性的战略规划。2009年,重庆被国务院确定为“长江上游金融中心”,重庆“十三五”规划则确定了建设“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的战略目标。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实体经济是金融业的根基,风险管控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建设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是重庆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瞄准创新点、找准着力点,夯实金融基础功能,强化金融特色功能,完善金融功能配套,加快建设核心功能强、开放水平高、运行效能好、生态环境优、人才梯次全的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优化金融资源空间布局,引导各功能区域因地制宜、突出首要,培育发展金融特色产业,打造层次分明、功能齐备、结构合理、互为支撑的金融产业和功能格局,形成建设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的合力。

  从金融中心形成规律来看,大致存在两种模式,即自然形成模式和政府主导模式。

  自然形成模式是指金融体系的产生、形成和发展取决于经济发展,经济增长自发产生了对金融业的需求,而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为适应这种需求产生相应变化和发展,金融制度和法规也随之完善,最终随着金融业务的发展,形成金融中心。

  政府主导模式的金融中心是指在经济发展尚未达到特定的水平时,政府抓住了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某一契机,利用所在地区在地理位置和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某些优势,实行优惠政策,在较段时间内超前发展和形成的功能性金融中心。

  功能性金融中心指的是为特定区域内的实体经济发展和运行提供针对性金融服务支持功能的金融集聚区。功能性金融中心概念中的“功能”具有双重含义:一方面,它强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另一方面,它建立起了与本地经济等特点相匹配的特色功能性金融体系。

  国内外金融中心建设经验证明,政府推动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是功能性金融中心建设的主要方式。一是明确功能性金融中心的整体建设格局。以政策为引导,统一部署,最终形成中央支持、政府推动、市场自发的三方合力。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将建设功能性金融中心纳入国家和地区发展的战略部署,建立国家层面的协调推进机制,获得国家各部委政策支持;围绕建设功能性金融中心设计、制定金融业总体规划和支持、配套方案。三是统筹出台配套政策。围绕功能性金融中心建设整体规划,形成统筹一体的政策体系,减少政策间的相互掣肘,降低行政成本。

  金融中心的形成条件大体有五个方面:一是雄厚的经济实力,金融中心要靠庞大的经济实体来支撑;二是高度集中的金融机构和发达的金融市场,金融市场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期资市场、外汇市场等等。金融体系越发达,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提供选择的机会就越多,金融服务就越便利周到,人们从事金融活动的欲望就越强,社会闲散资金就会吸收到产业发展上来;三是健全的金融法规和管理制度,科学严格的金融管制;四是地理位置优越,有广阔的腹地作为金融服务的对象;五是拥有足够多的金融专业人才。其中地理位置、经济实力,金融发展是金融中心形成的三大基础要素。

  笔者曾对重庆建设金融中心建议为:政府推动、面向市场、辐射西部的融资型产业金融中心,是长江上游的金融中心。国家政策的支持,重庆市委、市政府的推动,市场机制等形成三方面的合力,可以通过金融中心的集聚力、辐射力和带动力,增强重庆金融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金融核心竞争力,进而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通过资金融通和资本运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重庆市乃至西部带来投资的繁荣、产业的扩张、交易的聚集、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和财政收入,为重庆市经济发展带来长远的巨大利益。

  江北嘴CBD金融机构相对集中,解放碑CBD金融区金融市场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同时两江新区作为金融后台的服务中心,弹子石成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则必将大大提升重庆作为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的内在功能,增强其金融资源集聚力、辐射力和带动力。建议重庆市以地方立法制订《重庆市建设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促进条例》,加大“重庆市建设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的政策、法律支持力度。

  二、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如何建设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发展动力持续转换,发展方式稳步转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加快孕育,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重庆积极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区位优势突出,在“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中承担重要使命,在国家区域发展和对外开放格局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重庆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为实体经济增加有效金融供给、减少无效金融供给,加快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发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质量。《规划》结合重庆市金融业的发展基础、发展机遇及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明确提出了未来五年的奋斗目标: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2009年,国务院出台文件将重庆的发展定位于长江上游金融中心。近日出台的《规划》确立了打造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的战略目标,计划到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0%。近年来金融业综合实力稳步提升,支柱产业地位持续巩固。2015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超过1410亿元,是2010年的2.6倍,年均增长13.8%,占GDP比重达到9%,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截至2015年底,金融业资产规模4.2万亿元,较2010年翻了一番。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为2.8万亿元和2.2万亿元,分别是2010年底的1.8倍和2.1倍。“十二五”时期,全市新增地方社会融资规模2.2万亿元,债券发行总额达到3666亿元。金融支柱产业地位将进一步加强。

  “十三五”末期重庆金融支柱产业地位要得到加强。到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1%以上,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更为显著,金融业资产规模达到7万亿元左右。打造特色金融市场体系。地方金融要素交易市场创新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特色功能更加突显,市场交易能力和辐射范围持续扩大。到2020年,金融市场交易量增长两番以上,达到5万亿元左右。

  《规划》要求积极推进金融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努力增加有效供给,去除无效供给,科学调度,狠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与置换高利率债务;要切实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严格市场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保持金融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要围绕金融结算、金融资产交易、资金融通和保险保障四大功能,抓好中新金融合作项目、金融集聚区建设、全国保险资产交易平台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全国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

  《规划》指出,重庆建设城乡统筹的国家中心城市,获批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和西部创新中心,战略机遇汇集,改革开放创新加快,为建设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提供了强劲动力,拓展了发展空间。

  《规划》遇到问题不回避:一是重庆金融总量规模不够大。重庆市金融产业规模和增加值总量还不大,集聚辐射能力不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数量不多,缺少全国性总部和国家级金融市场。二是发展优势不突出。金融创新的能力还需加强,在区域乃至全国具备重要影响力的机构、市场和产品不多,金融业的独特优势和竞争力有待进一步培育。三是业态发展不均衡。证券市场利用不够,保险保障不全面,资金多投资难、企业多融资难“两多两难”的问题有待解决。四是金融人才不足。缺少创新型、复合型金融人才,特别是高端金融领军人才紧缺。五是金融风险防控面临新的压力。当前金融体系、业务、产品更加复杂,各类经济、社会、金融风险交织,潜在金融风险防控难度不断增加。

  我国经济增速换挡、经济结构调整、新旧动能转换等带来的问题和矛盾仍然突出。重庆市总体上仍处于欠发达阶段、属于欠发达地区的市情和“十三五”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都对金融机构转变经营模式、改善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区域金融改革发展步伐加快,使重庆市面临资源、政策等方面的激烈竞争,也将进一步考验地方政府管理金融的能力和水平。

  《规划》突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服务实体,产融结合。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着力增加金融有效供给,改进服务方式,改善服务质量,提升金融服务效能。提高金融工具创新和运用水平,加大金融对转方式调结构的支持力度,全方位强化对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服务,形成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良性互动、共赢发展新局面。

  《规划》明确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健全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防范金融市场主体风险、社会领域金融风险等各类金融风险交织。把握信用、杠杆、风险的平衡,实施全方位金融监管,完善监管手段和方法,提高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功能性金融中心重点在金融改革、金融开放和金融创新上,传统区域性金融中心重在强调广泛的、不特定的业务和产品创新;而功能性金融中心则强调创新应符合功能性金融中心特定的资源配置。金融机构是金融功能实现的平台和载体,建设功能性金融中心更要求围绕着功能性金融中心的核心功能,打造金融机构集群,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

  三、《重庆市建设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十三五”规划》中亮点。

  《规划》提出,发展现代金融机构体系,夯实金融基础功能。不断提高金融机构集聚度,紧跟国家金融政策动向和金融机构创新进展,积极参与国家各项金融改革和金融机构业务模式创新。做大法人金融机构资本规模,引进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资本资金重组、参股我市法人金融机构,增强机构资本实力、运营能力和扩大业务规模。创新金融机构门类和业态。

  争取申报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创新支付清算方式,扩展境内外线上业务,发展县域农村支付业务,降低银行卡使用费率,打造银行卡产业。支持各类产业资本来渝投资设立移动金融、汽车金融、消费金融、财务公司、产业基金等金融机构,立足重庆,面向西部乃至全国提供服务。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金融与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结合,规范发展网络小贷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资本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保理公司、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机构。稳妥创新旅游交易、跨境葡萄酒、影视版权等各类金融要素市场。

  完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加强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与金融机构、企业的对接,创新服务方式,提高中介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数据处理、金融软件开发、客户服务和拓展等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设立针对个人或企业征信的征信公司、信用评级公司等信用服务机构。

   构建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强化金融特色功能:充分发挥金融要素市场降低交易成本、价格发现、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秩序和实现金融结算的五大核心功能,构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特色渠道。积极融入全国金融市场,发展全国性金融交易市场集群,形成功能性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支柱增强地方金融要素市场集聚辐射效应

  加快要素市场发展整合步伐。扶持一批在全国或区域市场有影响力的产品种类,形成一批竞争力强、运作规范的综合性要素市场平台(联盟)。争取全国金融市场改革试点。抓住资本市场改革机遇,争取创业板改革试点,推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公司与全国股转系统互联互通,探索多层次资本市场转板机制。

  创新要素市场机构体系。依托我市资源禀赋条件,稳步推进科技要素、影视版权、电力、旅游、天然气等交易中心建设,进一步丰富完善权益类、资产类、商品(合约)类交易场所机构体系。依托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和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探索创新发展一批跨境要素市场(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要素市场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设立电子信息产业链、金融资产、黄金及钻石(制品)、物流等跨境业务平台,提高我市金融要素市场对外交易辐射能力。“十三五”期间,争取建成连接境内外市场、服务功能全、定位精准的交易场所体系。

   健全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完善金融配套功能:构建市场化、信息化、一体化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不断延伸金融产业链条,强化金融配套服务能力,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发展特色金融结算服务,健全支付结算体系,优化多层次支付清算网络。

  提高金融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加强金融要素市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健全金融后台服务机构体系。拓展金融产业链,积极打造全市金融配套服务基地,完善金融后援现金中心、结算中心、灾备中心、数据处理中心、银行卡中心、研发中心、呼叫中心等后台服务机构体系。争取全国性证券、国债、清算等登记托管分中心落户重庆。吸引境外证券交易所和证券清算、存托机构在重庆设立代表处和办事机构。

  《规划》提出,江北嘴―解放碑―弹子石为平台,建设功能性金融中心核心区。大力推进江北嘴―解放碑―弹子石金融核心区建设,不断增强核心区建设政策优势,集成金融高端要素和功能,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行业形象。高标准打造江北嘴金融城,鼓励新设和引进全国性、区域性金融总部和全国性金融市场,建设跨国资金运营和结算中心,打造金融总部集聚地。加快解放碑金融商务区建设,进一步优化商务环境,打造外资金融总部机构聚集区、金融要素市场聚集区,发展多层次支付结算、财富和资产管理业态。完善弹子石区域基础设施和营商氛围,积极引进特色新型金融机构,结合央行综合金融服务基地建设,打造金融综合配套服务产业,培育发展信用评级等金融综合服务和中介服务机构。

  产业金融服务创新试点。支持万州区、黔江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等区县立足区域自身基础,围绕支柱产业、优势产业集群的发展要求,加大融资平台和增信机制建设,引导金融优化资源配置,提供针对性金融服务。

  坚持市场化改革导向,促进金融体系发展转型,创新投融资体系,顺畅社会资金流动,提高金融整体运行效能。加快金融机构经营转型,完善机构治理架构、内部管理和信息技术支撑,加强财政杠杆、信用增进等外部配套,形成渠道畅通、运转高效、效益良好、风险可控的良好态势。

  打造普惠金融示范区,加大经济发展薄弱环节的金融资源有效供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增强基础金融服务与改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相结合,加快完善统筹城乡的金融服务体系,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精准扶贫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

   强化金融资源统筹,统筹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工具、监管政策和国资平台,加大对金融资源的统筹调配力度,引导金融资源有序合理流动,针对行业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适时实施专项调度。

  《重庆市建设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十三五”规划》提出在经济下滑的宏观大背景下银行承担宏观调控的职能工具,在“信用增进”的同时,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经济增速换挡、经济结构调整、新旧动能转换等带来的信用受损问题,希望建立新的金融生态,帮助市场主体进行“信用修复”也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这有助于市场经济法制化过程中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蔡律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