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金融资本投资对于被投资国的经济影响


理论上而言,外国金融资本对于被投资国的经济影响,在很大程度上与外国金融资本的投资切入点密切相关。下面分以下几种情况来对之进行论述:
1.外国资本鉴于被投资国金融市场发展程度相对较低,经济发展货币化程度不高,由此导致被投资国以实体经济为依托的金融产品定价相对较低,而对被投资国进行金融投资的模式,对于被投资国的经济影响。在这种投资模式下,外国资金对于被投资国的投资,使被投资国资产价格出现了快速上涨,由此导致了被投资国以资产价格上涨作为表现形式的通货膨胀。被投资国资产价格的上涨,一方面会不断地吸引外国增量资金的投资,由此会进一步增加被投资国资产价格的上涨压力;另一方面,被投资国国内资产价格上涨将导致一部分从事实业经济的资金从事资产投资,从而使实体经济发展面临较大的资金供给不足的压力,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对于被投资国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与此同时,从被投资国对外贸易发展角度考虑,外国资金的大量介入,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被投资国的汇率水平,从而降低了被投资国的产品出口竞争力。目前理论界有一种观点认为,外国资金进入被投资国之后,通过抬拉被投资国的资产价格,可以增加被投资国资产所有者的收入水平,从而有利于刺激被投资国的消费。其实,在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这种由外国资金介入所抬高的资产价格,通过加大被投资国货币供给的方式,也一样能够达到抬高本国资产价格的目的。理论上而言,鉴于这部分外国资本进入被投资国主要从事金融投资,在被投资国经济发展水平、资产价格与国外仍存在着较大差距的情况下,其可能一直留在被投资国,从而分享被投资国的经济发展成果,而一旦被投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资产价格与国外基本接轨,这些国外资本就会离开被投资国。当然,如果被投资国资产价格在短期内出现了快速上涨,使这些外国资金获取了巨额投资收益,也不排除这些外国金融投资资金像投机资金那样,在短期内迅速撤离被投资国,从而锁定其所实现的投资收益。
2.鉴于被投资国金融服务水平相对较差,外国金融投资资本介入被投资国的金融市场,可以通过其优质服务的方式,在与被投资国金融机构进行自由竞争过程中,获取较大市场份额的金融投资模式,对于被投资国的经济影响。在这种金融投资模式下,外国资金的介入可以增加被投资国金融机构的经营压力,从而促进其改进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其一方面有利于提高被投资国国内金融机构的市场化经营能力,提高被投资国的金融效率;另一方面,也利于被投资国居民充分地享受由于金融服务自由竞争所带来的优质服务。在这种金融投资模式下,被投资国应对外国金融机构竞争的关键,在于提高本国金融机构的市场化经营水平和服务水平。
3.被投资国金融机构及金融投资者的金融意识以及金融投资水平相对较低,由此对外国金融资本形成了强大的吸引力,外国金融资本进入被投资国之后,通过与被投资国金融机构和金融投资者的金融搏弈,获取较大投资收益的金融投资模式,对于被投资国的经济影响。在这种金融投资模式下,外国金融机构在被投资国的金融市场,通过与被投资国金融机构和金融投资者的搏弈,获取了巨额金融财富,这部分金融财富实际上是被投资国国民财富的净流出,其需要通过被投资国增量的国民收入来弥补。就此而言,这种金融投资模式下的外国金融投资所获取的投资收益,对于被投资国而言,其应该是一种经济损失。在经济实践中,被投资国为了有效地避免这种损失,其应该通过采取适度开放本国金融市场、限制外资金融机构经营范围以及提高本国金融机构和金融投资者投资意识和投资水平的方式,来最大限度地规避外国金融投资资金介入本国金融市场,对于本国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4.国外投机性资金对于被投机国的经济影响。在这种投机模式下,外国投机资金介入被投机国资本市场,其一方面会导致被投机国资产(含实物或虚拟资产,如房地产、股票等)价格的大幅波动,从而极大地扰乱了被投机国的经济运行秩序;另一方面,国外投机资金通过在被投机国投机所获取的投机收益,对应的就是被投机国的国民财富净流出,其需要通过被投机国增量的国民收入来进行补偿。因此,在投机性外国资金在被投机国从事金融投机的条件下,被投机国不能取得任何利益。为了有效地应对外国投机性资金对于被投机国金融市场的冲击,最大限度地保护本国利益,被投机国一方面应通过规范本国金融市场运行秩序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本国金融市场的波动幅度,缩小外国投机资金的赢利空间;另一方面,应通过加强外国投机资金入境监管的方式,构筑强大的外国投机性资金入境防火墙,减少外国投机性资金对于本国金融市场的冲击。对于已经入境的外国投机性资金,通过税收以及严格出境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们的投机收益,最大限度地保护本国的国民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