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的角度看,医院和孕妇之间是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违反了告知义务(即将孕妇及胎儿的检查结果、以及该在何时进行必要的检查等情况及时、准确地告知孕妇),侵犯了孕妇的知情权,造成了严重后果。因此医院应承担医疗费、康复费、后续的治疗费用等一系列费用。
我国《侵权责任法》遵循“无损害无救济”的基本原则,在医患纠纷中,必须既有对患者知情权的侵犯,又有实际损害结果或者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院才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赔偿还需综合医院的过错程度、损害原因、损害程度等因素来进行评判。
对于医患纠纷,出现医疗事故的,患者可采取与医院协商、向卫生局举报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获得赔偿。在此案中曾某就是采取与医院协商的方式,医院承诺承担婴儿的相关后续治疗费用。
那我们今后遇到医疗事故应如何维权呢?在这里给您提供以下方式和处理步骤。律师在线解答 :
1、首先要根据现阶段平均医疗水准、仪器设备进行判断,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院方面是否存在过错,这个需要咨询医疗方面的专家得出结论。
2、如果经咨询,是医疗事故,医院有过错的,第一时间和该医院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
3、如果医院方不积极处理并赔偿的,患者可以单方向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提交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此申请需要在知道医院误诊后一年内,向该医院所在辖区的区(市)卫生局提出鉴定申请,由卫生局委托相关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申请时应提交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和病人身份证、病历卡等证明。
4、如果鉴定结果是医疗事故,而通过协商无法维权的,可以向卫生局举报,也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那么,经过上述认定后,确认属于医疗事故,医院又要承担哪些赔偿呢?
医院应承担的赔偿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患者在维权时,首先要保留好病历正本,和医院协商,进行医疗事故纠纷投诉。其次,协商不成,自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拿着鉴定意见再与医院协商。最后,医院还不赔偿的,可以向卫生局举报,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注意!提起诉讼时要收集的证据有:鉴定意见、病历卡、协商过程中的录音录像以及书面往来文件等。
此事件发生后,引来无数网友的热议,有对曾某一家的遭遇表示惋惜和同情,也有对医院不负责任的态度的强烈谴责。在此提醒广大民众,如果今后不幸遇到此类事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会给大家一个公正的评判!免费法律咨询 就找商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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