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防控金融风险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5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审议《关于巡视中央政法单位情况的专题报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新华社   http://www.mod.gov.cn/topnews/2017-04/25/content_4779189.htm

 

 中共中央政治局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经济结构调整任重道远 面临不少挑战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坚定不移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要求加快形成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
    要求扩大开放领域 改善投资者预期

 要求高度重视防控金融风险 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在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有效防控风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一季度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实现良好开局,增长和效益回升,市场预期改善,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不断涌现并快速成长,产业优化升级不断推进,就业继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有所加快。各方面对新发展理念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认识逐步加深、行动更为自觉,这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经济向好有周期性等因素,经济结构调整任重道远,面临不少挑战,必须坚持用新常态的大逻辑研判经济形势,坚定不移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会议强调,要按照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及时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得到深化,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执行党中央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要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大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振兴实体经济,实现转型升级。要创造性开展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和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扩大改革受益面,扎实做好重点民生工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制度建设,扩大开放领域,改善投资者预期。要加快形成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要高度重视防控金融风险,加强监管协调,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大惩处违规违法行为工作力度。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不断深化创新,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赋予巡视制度新的活力。对中央政法单位党组织开展巡视促进了政法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挥了政治导向作用。

会议强调,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国家政权机关,政法队伍是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要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严格队伍管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政法干部队伍。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防范廉洁风险,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问题导向,勇于自我革新。

  附录:

             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

           财预〔2017〕50号 来源:财政部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司法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证监局:

2014年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实施以来,地方各级政府加快建立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积极发挥政府规范举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个别地区违法违规举债担保时有发生,局部风险不容忽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现就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组织开展地方政府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工作

各省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国办函〔2016〕88号)要求,抓紧设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指导督促本级各部门和市县政府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结合2016年开展的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等统计情况,尽快组织一次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融资担保行为摸底排查,督促相关部门、市县政府加强与社会资本方的平等协商,依法完善合同条款,分类妥善处置,全面改正地方政府不规范的融资担保行为。上述工作应当于2017年7月31日前清理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市县政府,省级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应当提请省级政府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要密切跟踪地方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二、切实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管理,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干预融资平台公司日常运营和市场化融资。地方政府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不得利用政府性资源干预金融机构正常经营行为。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合规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机制,融资平台公司在境内外举债融资时,应当向债权人主动书面声明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并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其新增债务依法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金融机构应当严格规范融资管理,切实加强风险识别和防范,落实企业举债准入条件,按商业化原则履行相关程序,审慎评估举债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金融机构为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提供融资时,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提供担保。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形成的债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的通知》(财预〔2016〕152号)依法妥善处理。

三、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行为

地方政府应当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允许地方政府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方式设立各类投资基金,依法实行规范的市场化运作,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政府可适当让利。地方政府不得以借贷资金出资设立各类投资基金,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参与PPP项目、设立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不得对有限合伙制基金等任何股权投资方式额外附加条款变相举债。

四、进一步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发〔2014〕43号文件规定,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地方政府举债一律采取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除此以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决定企业为政府举债或变相为政府举债。允许地方政府结合财力可能设立或参股担保公司(含各类融资担保基金公司),构建市场化运作的融资担保体系,鼓励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依法依规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地方政府依法在出资范围内对担保公司承担责任。除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不得承诺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融资承担偿债责任。地方政府应当科学制定债券发行计划,根据实际需求合理控制节奏和规模,提高债券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五、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

完善统计监测机制,由财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人民银行、银监、证监等部门建设大数据监测平台,统计监测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以及融资平台公司举借或发行的银行贷款、资产管理产品、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情况,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校验,定期通报监测结果。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建立财政、发展改革、司法行政机关、人民银行、银监、证监等部门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律师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参加的监管机制,对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融资平台公司、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跨部门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对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的,依法依规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融资平台公司从事或参与违法违规融资活动的,依法依规追究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责任;对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提供担保承诺的,依法依规追究金融机构及其相关负责人和授信审批人员责任;对中介机构、法律服务机构违法违规为融资平台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信用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的,依法依规追究中介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责任。

六、大力推进信息公开

地方各级政府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进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举债融资行为的决策、执行、管理、结果等公开,严格公开责任追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完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重点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以及本级政府债务的规模、种类、利率、期限、还本付息、用途等内容。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参考国债发行做法,提前公布地方政府债务发行计划。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公开,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重点公开政府购买服务决策主体、购买主体、承接主体、服务内容、合同资金规模、分年财政资金安排、合同期限、绩效评价等内容。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重点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决策主体、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信息、合作项目内容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社会资本方采购信息、项目回报机制、合同期限、绩效评价等内容。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名录公开。

各地区要充分认识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重要性,把防范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省级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制度和机制,自觉维护总体国家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汇总本地区举债融资行为清理整改工作情况,报省级政府同意后,于2017年8月31日前反馈财政部,抄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司法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5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审议《关于巡视中央政法单位情况的专题报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经济结构调整任重道远 面临不少挑战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坚定不移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要求加快形成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
    要求扩大开放领域 改善投资者预期

 要求高度重视防控金融风险 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在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有效防控风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一季度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实现良好开局,增长和效益回升,市场预期改善,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不断涌现并快速成长,产业优化升级不断推进,就业继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有所加快。各方面对新发展理念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认识逐步加深、行动更为自觉,这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经济向好有周期性等因素,经济结构调整任重道远,面临不少挑战,必须坚持用新常态的大逻辑研判经济形势,坚定不移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会议强调,要按照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及时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得到深化,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执行党中央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要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大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振兴实体经济,实现转型升级。要创造性开展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和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扩大改革受益面,扎实做好重点民生工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制度建设,扩大开放领域,改善投资者预期。要加快形成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要高度重视防控金融风险,加强监管协调,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大惩处违规违法行为工作力度。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不断深化创新,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赋予巡视制度新的活力。对中央政法单位党组织开展巡视促进了政法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挥了政治导向作用。

会议强调,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国家政权机关,政法队伍是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要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严格队伍管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政法干部队伍。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防范廉洁风险,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问题导向,勇于自我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