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帮一个朋友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个手机分期4000多元,他只还了3个月,现在不还了,联系不上,害的李某逾期,李某没有直接证据,能上法院起诉吗??
1.经过你的同意,别人用你的身份证办理贷款,你就是债务人,就需要承担偿还贷款及利息的责任。
2.贷款公司索要贷款只认提供身份证的人为债务人,因此只要你朋友没有按期还款,贷款公司就会找你要债。
3.但是真正的借款人并不是你,而是借你身份证办理贷款的人,因此如果你向贷款公司还了贷款及利息,可以向真正的贷款人追偿。
4.如果你替他还款后,你朋友还是不还钱给你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他还款。
1.你首先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对方才是真正的贷款人,而你只是借了身份证给他。比如当时收到贷款的转账记录是你朋友自己的账号、或者你给他转账的记录,你也可以给对方打电话,让对方承认使用你的身份证办理的贷款,他自己是实际使用贷款的人,将电话录音保留好。如果可以的话,你可以和他写一份借条。
2.然后你可以找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承担还款责任。
3.协商不成的,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可以为你提供起诉状(288元一份),并附上相关的诉讼流程,以便你进入诉讼程序。
起诉时,除了你收集的证据外,你还要提供你朋友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材料和你提交的起诉状。
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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