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案关键致法官信函
敬爱的主审法官:您好!
我根据对法律和事实的判断,就本案中法院应所承担的作为和被告应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区分一下,请您阅示并转告法院领导。
在依法审理上,希望法院各级法官政治思想格局大一点。本案不是普通的侵权案,它深度涉及到国企深化改革问题。希望沌口法院及早跳出原有的“劳动争议案”思维,依法作为,主动作为。
第一,现如今,我个人已不能确认东风公司薪酬管理权仍然保持着国有企业“用益物权”性质,或否存在系统性疑问?如果秘密档案中有关本人的伪职级记录仅仅属于顾春水一人之错,应早在2014年本人书面要求东风高层严格查实时,即很快有明确结论而不会出现之后的那么多掩盖措施、掩盖言论和层层阻扰现象,甚至把谎言撒到了中央,把散布谎言的煽动工作蔓延到了原兰州军区第19集团军转业干部中(只怕蔓延到第21集团军战友中将会彻底暴露操纵人是谁)。如果不是企业制度设计的错误,也不可能掩盖20多年才暴露。
第二,希望本案在无法彻底判决时不起草判决书。敬请法院主动报告疑难争取省委和东风党委的指导。给竺书记留点思考时间和他领导东风完成党建计划的时间。也要给还想继续阻扰者和善于暴露法律漏洞者留下表现空间。最终目的是推进法治和依法审判。
第三,因本案涉案时间和企业改制时间较长,也请法院主动与国家人社部保持联系。比如,国企赢得薪酬职级自主设定权,最早起始年份月份如何界定?人社部会明确回答:自1993年上半年。同时,也请与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只要提问清楚简单明了,可以很快得到权威部门的准确答复。
第四,本案要做到干净彻底判决,须要求主审法官和被告东风汽车公司能够认清本案性质和几个关键事实:
1,本案性质包含的要点是:由于被告侵权行为造成原告主动参与合同制改革受阻,导致原告被孤零零抛留在国家指令分配的劳动关系时代,这是一起因东风公司“侵权丑闻”造成的严重错误,原告对此表示十分愤慨;被告对原告的侵权行为自1988年始,持久延续至今,它涵盖期间每年每月每天;侵权内容包括个人财产、终身名誉和职业发展前途严重受损受害;本案中被告因侵权自毁合同从而丧失双方劳动关系中给原告定薪定级的权力,复原薪级记录档案只能依靠法院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复原,由被告遵照复原记录赔偿。
2,被告须接受有关劳动分配之权力因被告方重大侵权隐情不告知,而致劳动关系中甲方权利自合同签订时无效。即本人整个东风职业生涯中,唯一有法律效力的工作待遇规定是国务院有关文件授权本人享有的劳动分配权利一直持续到二次就业后退休和退休后待遇。
3,由于劳动关系中甲方丧失自主定薪定级权力,因此1997年在岗晋升高级职称待遇应比照国家当时事业单位职级确认,然后对应东风职级待遇。在岗职务无晋升时应比照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晋升年限(忽略突出贡献)逐次升档升级至2015年退休。
4,在确认被告薪资赔偿数额之前,法院须先按照民法之规定正确复原本人自1988年到2105年的历年职级记录档案(即便是法律规定有效期为20年,但由于档案记录的连续性不容破坏,只能从1988年入职东风起开始复原职级,而不能凭空截断年份记录职级。如果被告不接受这样做,就等待最高法针对档案职级记录连续性可超越20年审理审定,作出相应的司法解释。最好是被告无需这样被动)。这是本人诉求中的重要一条。
相信东风公司能按照法院复原的历年职级记录如实核算有效期之赔偿。可能这是数目不小的一笔将要捐助给扶贫项目的资金。预料如此判决,情理上让被告很难接受。但是,被告应所承担的违法责任必须包括情绪上难以接受的严重后果。东风最懂法律大于人情。
5,被告须接受对1988年—1993年上半年之间的职级套改按国家授权待遇之规定承认本人副科长待遇与其后的主任科员无关,即1993年以后本人应在副科长三挡基础上对等东风职级,此时要同时考虑中级职称任职6年应同东风机关同事一样套改正科级某档待遇。
6,被告东风公司须真诚承认1988年秘密入档的“伪职级记录”、2000年不告知原因的严重处分和2001年制作瑕疵书证伪装处分告知文件等一系列限制他人依法独立行使民事权利的违法行为,给本人职业生涯、终身名誉和经济损失造成了严重损害。
第五,有关政府社保缴费网站个人缴费记录查询证据,我所提交的两份仅仅是给法院审理本案的提示。这种证据应该由法院通过政府调取。如果基层法院无此权限,可以告知本人再多提供几份。提示:我所提供的原件只能由法官当面检阅,交给法院的复印件必须涂盖证据上的东风员工个人信息。敬请法院予以理解。
第六,东风公司薪酬职级档案保密符合它目前企业制度。但过不了多久将不再合理。至少,职级、职务、基本薪资(不含绩效薪资)三者对应关系将会公开。这是国企性质所逼。请法院向前看。
此函请主审法官转给法院领导。以上只是个人意见。
胡志平,
附有关资历证据:
1,我1987年在岗获得新闻编辑资格。虽然1988年转业到当时“二汽”次年(1989)才被“二汽人事处”确认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发证,但在当时也仍然是很突出的岗位资历。1988年的东风报社只有我和总编靳启恕两人拥有中级资格。下面的证件是九十年代换发的新证,1989年的证书土点但落款是第二汽车制造厂。
2,本人2000年在被东风报社不告知原因错误除名之前,我是靠勤奋学习和努力工作走过来的。在军队曾两次立三等功,五次受兰州军区政治部嘉奖。在东风报社10年,连年被评为总部机关先进工作者,曾荣获“中国汽车行业优秀新闻工作者”称号。
3,本人1988年入职东风报社之前,这家报社业务水准很低,在新闻界获得的最高新闻奖项是“湖北省内企业报三等奖”,而且这唯一奖项导致两位科长争荣誉而结怨。我到来之后,迅速把新闻奖项提升到国家级获奖水平。10年间,我先后获得省级以上新闻奖34项(不包括省内企业报奖项)。湖北新闻奖很难获得,但凡编前看过评过本人稿件的人,我均同意他们在获奖证书上挂名。这些挂名者因获奖级别较高后来均被评上高级职称。如今才知道,他们一直拿着比我多倍数的工资,而我,却因新总编不了情况最终下了地狱。
4,二次就业即便是失去了以往资历,但凡是金子只要给点阳光也就灿烂。二次就业后五次获得总经理特别奖,连年获得总部业务机关好评。只是到了2010年后,有人认为我业务水平太容易获奖,便建议以后业务奖励只将给集体,由此而成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