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素质与公共规则


  常闻管理层人士斥责国民素质低,但他们似很少想过:国民素质低与公共规则不完善有无关系?   

国民素质是宏大话题,一旦深入讨论就会有无限外延,民族性格、文化传统都会被检讨,讨论的初衷反而会丢失在浩浩荡荡的论证过程中。仅就具体的、现代的公共生活而言,与其谈国民素质,不如谈公共规则,因为前者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后者锻造的。
  不以遵守规则为荣,而以钻规则的空子为荣;不以遵循程序办事为常识,而以操作潜规则达到目的为本事——这是一些人在公共生活中信奉的“规则”。如果一个社会能够宽容“为拿到学分而作弊”,“为找到工作而学历造假”,“为进职称而抄袭论文”,“为买房而伪造纳税证明”,“为躲避交通罚款而套牌”,同样能宽容一张博物馆的假门票,也一样能让人觉得,为省钱而伪造门票是对规则的“正常利用”。
  因此,相比于批评国人素质低,更该深入检讨的,是目前这种规则意识形成的原因和终结的办法。最重要的一点是,公众应成为公共政策制定的参与者,而不是被动的接受者。假如民众对某些公共政策和既定规则的不公,没有发言和矫正的权利,那么钻规则的空子就会成为对抗规则和表达不满的方式。
  此外,要增加失信和破坏规则的社会成本。一个社会的个体信用记录碎片化且能被任意篡改,微观执法层面只“抓倒霉的”,违反规则的成本会变得相当低廉。与之互为消长,失信违规的意识则会群体化。(
载李家成著《潮头诤言》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