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台小额贸易监管区域建设方案


 对台小额贸易口岸海关监管区域建设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按海关总署171号令关于监管场所建设的最低要求进行。考虑到对台小额贸易的规模、码头场地条件及企业成本负担,难以按照一般贸易标准口岸要求建设,请监管部门酌情考虑。

二、  码头及监管区总平图

 

 

三、  海关监管区封闭面积

完全封闭面积1100平方米,内设查验区(室内查验区、室外查验区)、扣留区、放行暂存区等区域,可同时满足30个左右20尺集装箱货物的堆放、查验要求(详见附图)。

 

四、  围网建设

墙基+围网,总高度不低于2.6米,围网钢管高2.6米,直径7公分,单张钢丝网高2.2米,宽1.5米,喷白色防腐蚀油漆,网眼小于0.0025平方(约1/3个拳头大小)。

五、  过磅设备

考虑到现场地质及实用性原因(整车无需过磅,每个托盘过磅),不建设地磅,采用移动式电子磅秤,称重5吨,规格1.5*1.2米。该磅秤配备2套,进口托盘称重1套,出口散货称重1套,如图:

六、  监控设备

采用海康威视高清数字摄像头,双码流,13300万像素球、枪机,各个区域无死角覆盖。设置独立机房,配备内存4TB监控专用硬盘刻录机,可保存图片资料至少100天。另有电信专网光纤(MPLS VPN)一条,确保监控数据专网专用。

七、  卡口设备

因场地限制因素较多,只能建设单向卡口,卡口旁配置门卫房一间,1.5*1.2米规格。进口放行货物凭放行条在卡口处放行装车,出口入仓货物在卡口处凭托运单(抵港单)卸车入库。如图:

八、  办公生活设备

建设一栋办公用房,分上下两层,一层4个区域,每个区域3.5*7米规格: 海关办公区及机房,办公区3.5*5米,机房3.5*2米; 商检办公区及专业技术房,办公区3.5*4米,技术房3.5*3米; 边防办公区及男卫男浴,办公区3.5*5米,卫浴区3.5*2米; 海事办公区及女卫女浴,办公区3.5*5米,卫浴区3.5*2米。

二层4个区域,每个区域3.5*7米规格:分别设置6床男士休息区及2床女士休息区。

 

九、  进出口作业流程(物流流向)

(一)     进口作业流程(物流流向)

台籍货轮经引航靠泊→人员、交通工具、货物等进境(进口)申报→重柜卸船→在监控监督下重柜由场内拖车拖至围网封闭区(码头泊位距离围网区180米)(车尾停靠入口处)→集装箱叉车将重柜叉入围网区内重柜堆放场地→在封闭区内完成海关全部放行手续→拆柜取货并通过仓库通道叉车叉取至出口卡口处凭放行条放行等待装车或暂存区暂存(境内配送货车车尾停靠在出口卡口处,由托盘叉车将已经放行的托盘货物装至车内)→境内配送。

(二)     出口作业流程(物流流向)

境内揽货拼车并运输至监管仓库凭托运单入仓(车尾停靠卡口处由托盘叉车按出口合同分类将货物叉取至仓库内出口货物存放区)→装柜前完成全部海关出口申报手续→凭出口放行单证装柜→重柜在围网区入口处由场内拖车通过码头引桥在监控监督及人工干预下运抵码头(场内拖车车尾停靠在围网区入口处由集装箱叉车将已放行并装柜的重柜叉至车上运抵码头)→在监控监督下装船驶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