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生产可能性边缘最大化与最优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共同发展的主要路径(二)


(二)在生产可能性边缘持续扩张中实现最优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路径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在生产可能性边缘持续扩张过程中实现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最优化,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依靠科技的力量,确保在产品生产成本最小的基础上实现生产可能性边缘的最大化。在生产可能边缘的持续扩张中,通过科技的发展,可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生产发展中的杠杆作用,以最小的成本消耗,使生产可能性边缘获得最大程度地扩张,通过生产可能性边缘的持续扩张,为国民收入分配提供充分的产品支持。
2.通过可再生产要素的培育,确保生产可能性边缘最大化的可持续性 。理论上而言,生产可能性边缘能否实现可持续扩张,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产要素供给的可持续性。在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下,可再生生产要素与相对公平的国民收入分配密切相关,如果国民收入分配相对公平,那么,劳动、技术等生产要素通过相对公平的国民收入分配,就可以在满足其自身再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其供给的数量和质量,从而为生产可能性边缘的持续扩张提供可再生的生产要素支持。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当前,一方面要通过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增加劳动者工资和科技人员收入,保证劳动、技术等可再生生产要素的再生产,为生产可能性边缘的持续扩张提供可再生生产要素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加强教育和科技投入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为生产可能性边缘的不断扩张,提供必要的技术基础和人才基础。
3.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方式,确保生产可能性边缘最大化与优化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相互协调。中国在前期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现象,其一方面使消费不能很好地发挥对于经济的拉动作用;另一方面,国民收入分配不公平也危及到社会稳定。因此,借鉴西方国家的理论和实践,当前中国政府应通过以下手段来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第一、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级距的方式调节个人流量收入。如前所述,鉴于每个居民先天能力差距以及其在生产要素拥有量方面不均等,由此决定了其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所获得的数量也不相等。为了调节居民之间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出现的巨大差距,当前应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级距的方式,对于较高收入的居民征收较高税率的税收,以此确保国民收入分配的相对公平合理。
第二、通过开征遗产税的方式来调节个人存量财产收入。理论上而言,个人存量财富的增加是居民通过国民收入分配所取得的流量收入长期积累的结果,为了有效地调节居民之间存量财富的差距,确保国民收入分配的相对公平,使生产和消费之间保持相对一致。当前可以通过开征遗产税的方式,来调节个人的存量财产收入。通过个人存量财富的有效调节,一方面为生产可能性边缘的持续扩张提供生产要素支持;另一方面,也为生产可能性边缘的持续扩张提供必要的增量市场需求,使生产与消费之间在生产可能性边缘持续扩张过程中保持相对均衡。
第三、通过制定最低工资法以及正确核定各生产要素价格的方式,提高居民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的比重。总体来看,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中,要确保可再生生产要素为维持自身生存或发展所需要的收入水平,就要求政府通过制定《最低工资法》的形式,保障劳动力的基本再生产;通过提高科技人员工资的方式,促进技术创新,为经济转型服务。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通过加大教育补贴力度的方式,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经济转型服务;通过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方式,适当控制非生产性行政人员的工资收入,杜绝各项灰色收入;通过加强教育和科研投入的方式,为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四、通过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方式,保障一些低收入群体必要的生活支出。为了确保生产可能性边缘持续扩张过程中生产要素的持续供给,当前应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医疗、养老、教育、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确保可再生劳动力的再生产以及劳动者素质的不断提高,从而为生产可能性边缘的持续扩张提供可再生的以劳动和技术为表现形式的生产要素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