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财政在用于投资性支出方面也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具体言之,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财政在投资决策上存在的相对局限性,会造成诸多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现象,由此导致诸多无效投资。如前所述,由于财政投资性支出的决策部门并不是具有严格的市场约束机制的市场主体,由此导致了财政在投资决策上还受到许多人为的主观因素影响,在财政投资不是根据市场运行规则来确定投资方向而是根据人为的决策机制来确定投资方向的影响下,一些财政投资性项目并不能完全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其一方面会导致国民经济短缺部门的发展得不到财政资金的支持;另一方面,也会在很大程度形成诸多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现象,从而造成社会财富的大量浪费。
二是财政投资性支出自身属性的局限性,使财政投资性支出无法对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起到优化作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支出的自身特点,决定了财政投资性支出所涵盖的范围主要包括道路、桥梁等公共产品,而从道路、桥梁所带动的行业发展来看,理论上而言,道路、桥梁等工程的实施,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钢铁、水泥以及化工产业的发展,从产业经济的景气度分析,这些行业无疑都属于夕阳行业。从信息服务、文化等朝阳产业来看,财政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所导致的投资性支出的增加,在很大程度对于这些朝阳产业很难起到拉动作用。就此而言,用于公共投资项目的财政性投资性支出,只能促进夕阳行业如钢铁、水泥及化工等产业的发展,虽然这些行业的发展也能起到增加GDP规模的效果,但是,从GDP发展质量来看,这些夕阳行业的发展无疑不利于GDP发展质量的提高。有鉴于此,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以满足公共支出职能需要而发生的投资性支出的增加,不但不能够起到优化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效果,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在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作用下实现优化升级。
三是财政投资性支出预算不严,一方面会使财政投资性支出难以达到理想的投资乘数状态;另一方面,还会导致国民收入新的分配不公。如前所述,由于财政投资性支出的决策者在投资项目制定以及投资数额确定方面,带有明显的主观性,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财政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以及投资金额决策的准确性。更有甚者,如果在财政投资项目决策过程中还存在着腐败现象,那么,其将对财政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投资金额决定的准确性,产生重大的负面影响,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投资性支出对于经济发展的促进效果。从经济实践来看,由于财政投资项目支出预算不严,在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些财政资金并没有全部用于项目建设,而是通过跑、冒、漏等途径,流入到个人手中。与此同时,由于财政投资工程项目预算管理不严,一些工程项目承包商获取了较多的利润。这些现象的存在,一方面使财政投资性支出达不到理想的投资乘数状态;另一方面,财政投资性支出通过跑、冒、漏等途径流入个人手中,财政投资工程存在的高额利润等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国民收入新的分配不公,受个人边际消费效用递减等因素影响,由财政投资性支出增加所导致的国民收入新的分配不公,将在很大程度上使社会平均边际消费倾向在国民收入两极分化的影响下而出现大幅下降,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使财政投资性支出的增加,对于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相对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