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李国芳律师
2017年8月2日
导言
一、合同
(一)合同概念
当事人之间就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的协议
(二)合同分类
1.有名合同、无名合同
2. 生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
(三)合同形式
1.书面合同
2.口头合同
3.其他合同
注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四)合同基本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五)合同管理
1.内部程序:起草—审查—会签—审批—用印—履行(变更、补充、解除)—归档
2.外部程序:调查—谈判—签约—履行—纠纷处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二、合同法律风险防控
(一)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防控
1、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防控
(1)对方缔约能力风险
风险一:合同效力待定的风险
防控:签订合同前要审查对方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涉及标的物处分或转让的,审查该方是否对标的物具有处分的权利(包括其是否所有人或具有处分权),必要时要求对方对自己的处分权作出保证。
风险二:合同欺诈的风险
防控:实行客户资信管理制度,签订合同前要对客户的资信信息、资信档案、信用状况、信用等级进行调查了解,必要时应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年检资料。对合同经办人尤其是签字代表进行审查,查看对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包括该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是否真实、授权范围是否明确,有无存在涂改之处。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或需长期履行的合同,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风险三:签约能力禁止的风险
防控:合同一定要盖公司的合同章或公章。对于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等对外签订合同应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对己方而言,应实行内部授信管理制度。
(2)对方履约能力风险
防控:在合同签订前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调查对方的履约能力,如调查该企业的行业地位,商业信誉、产品的销售渠道和市场份额,企业的履约记录、企业财务报表上体现的盈利能力、是否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者处罚是否影响企业的商誉或履约能力等。对于金额大的合同,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如果对方履约能力不高,又不能提供任何担保,在非签合同的情况下,应注意采取分期发货的方式,实行按月结算,尽量降低呆坏帐风险。
(3)争取使用己方的格式文本
(4)重视法律专业人员的参与
(5)不得疏忽对最终签字文本的审查
2.条款风险审查防控
(1)审查合同双方名称及法定代表人
审查各方名称的表述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和对方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法定代表人是否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是否为企业授权委托书所委托授权的代理人。
(2)审查合同名称和内容是否一致
(3)审查合同生效条件
一般而言,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成立后即生效,但一些合同成立后需待一定条件成就后或履行一定程序后才生效。
(4)重点审查有关合同标的物的条款
风险一:合同标的物不具唯一性的风险。
防控:应审查合同中对标的物的约定是否具体明确,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性能、成分、适用的质量标准、大小、重量、面积、形状、单价和总价、折扣等。在标的物需要包装的情况下,应审查该包装标准,包括外包装的材质、内包装或者填充物保护的说明,以及对防潮、防火、防撞击颠簸的要求等,如果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是否已经表明该标准的名称、代号或编号,同时包装费用的承担方式是否已经约定明确。
风险二:标的物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的风险。
防控:如果是购买对方的产品,在合同条款中要求对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否则对方予以全额赔偿;如果在为对方提供产品或服务,对方要求己方保证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时,应在合同中同时约定己方不对由于对方的原因,包括对方提供的图纸等技术资料或遵从对方的指示安排导致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审查价款的支付方式
首先,先付款后发货方式。其次,先交部分定金再发货的方式。再次,先货后付款的方式。最后,为避免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对价款支付的争议,要详细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否则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
(6)审查质量标准条款
首先,约定所适用的客观标准。其次,如果约定有几个标准的情况时,应明确哪个标准优先。另外如果没有质量标准,则详细地约定质量要求。同时,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应有限制。特别注意质量保证期的计算,一般应从产品交付之日起算。
(7)法律条款的审查
a.一方单独决定的条款。
b.对方单独确认的条款。
c.对方单方要求修改更换的条款
d. 损害赔偿条款
应注意审查每一违约事项所对应的赔偿金额和可预计的损失金额或计算方式。
e. 研发风险承担条款
f.商业秘密保护条款
g.模糊的法律责任条款
h.法律责任不对等的条款
i.多方当事人之间的连带责任承担
j. 审查违约责任条款
应注意审查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和加重己方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
k.担保条款的审查
保证、抵押、质押、定金;订金与订金;一般保证、连带保证、最高保证。
(8) 争议处理条款的确定
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合同争议一般管辖:原告所在地法院、被告所在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仲裁和诉讼只能选其一;国内仲裁和国际仲裁。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控
1.应充分注意合同的法定期限和约定期限
如撤销权:具有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该撤销权消灭。
再比如数量和质量检验: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2.交付时应注意的风险
如果按照约定由我方送货,必须由合同中注明的经办人签收货物,或者由经对方书面授权的其他人签收。
出具收据和接收收据时的注意事项:经营过程中如果对方要求先出发票并挂帐,应当让对方出具收条,并一定要在收据中注明“以上款项未付”。
3.合同变更、转让管理
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或补充条款作为原合同附件,由双方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必须杜绝仅凭单方变更通知即改变付款对象的情况。
4.证据保存制度
要妥善保管好合同的原件以及双方履行中往来的全部书面记录。
涉及合同签订或履行的重要电子邮件证据的收集要特别注意,我们不能擅自直接从邮箱下载删除,应尽量长时间的保存在邮箱服务器中,取证时需要由公证机关下载保存并打印,制作成公证书。
涉及往来传真件必须及时复印加以保存。
(三) 合同产生纠纷时的法律风险防控
1.注意诉讼时效
2.注意除斥期间(如撤销权、法定检测期间和约定验收期间限制)
3.注意证据,尤其是原始证据的保存;在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欠缺情况下,尽量做到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能构成完整证据链。
4.注意保密
5.注意法院管辖:一般管辖;专属管辖。
6.注意合理运用和解(补充、变更、解除、继续履行)、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