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在充分就业基础上实现供求基本均衡的主要路径(之一)


如前所述,充分就业与实现国民产出最大化的供求均衡并不是等同的。理论上而言,在实现全社会充分就业的条件下,使国民产出在达到最大化的同时实现全社会供给与需求的均衡,无疑是经济发展最理想的状态,也是宏观经济决策者致致以求的发展目标。当前,要使宏观经济运行接近或达到上述状态,可采取以下措施:
1.厘清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创造的最终根源,建立科学的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结构体系。理论上而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是需要诸多前提条件的。理论上而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是由于市场主体经营的自发生和盲目性而导致的市场经济运行失调,市场机制就会对其发挥自动调节作用;如果是由于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而导致的市场经济运行失调,市场机制则无法对之发挥自动调节作用,而从政府对于市场经济运行进行外部调节的效果来看,其效果也不明显。有鉴于此,当前在宏观调控过程中,要实现充分就业条件下国民产出最大化状态下的供给与需求均衡,就必需厘清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创造的最终根源,建立科学的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结构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于经济运行的自动调节作用。理论上而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生产是各生产要素相互组合的产物,任何一个要素都不可能离开其它生产要素而单独存在,由此决定了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生产要素价格确定的最低标准就是保证生产要素自身再生产所需要的成本补偿,而不是根据生产要素的供求关系,对于生产要素随意进行定价,而使部分生产要素的价格不能满足其自身再生产的需要。鉴于各生产要素之间这种相互依存关系,如果在“逐利”机制作用下,片面地压低某一生产要素价格,而导致这一生产要素再生产不能延续,其一方面会影响下一期社会生产中生产要素的供给;另一方面,也会对社会需求产生不利影响,从而使国民经济结构失调,最终会使各个市场主体都会受到较大的负面影响。由此可见,生产要素定价的合理性与否,不但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能否得到持续发展,而且最终也涉及到各个市场主体自身的利益。有鉴于此,要实现充分就业条件下国民产出最大化状态下的供求均衡,在建立科学的国民收入分配体系中,重中之重是要对于劳动力的工资结构及其含量进行科学地核定,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确保劳动力再生产的正常进行,而不能根据所谓的供求法则,对于劳动力工资实行完全的市场化定价机制,通过片面压低劳动力工资收入水平的方式,获取较多的超额收益。建立科学的劳动力工资制度和劳动力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一方面有利于保证劳动力自身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保持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生产与消费的协调运行,进而使充分就业建立在真正意义上的生产与消费相互协调的基础之上,而不是通过片面的投资拉动,实现国民经济在不均衡基础上的产出最大化。理论上而言,如果科学地核定劳动力工资收入水平,那么,社会再生产就可以在生产与消费保持协调的基础上得到持续发展,其一方面会通过市场自动调节机制的作用,实现投资品生产与消费品生产的相对协调;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投资效率,使投资的增加不是建立在片面压低其生产要素价格基础上而进行的低效投资,从而使社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充分就业。
2.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对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进行有效调节,以确保社会生产与消费的协调发展。理论上而言,国民收入再分配既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进行矫正的必然选择。一方面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保证非生产部门人员必要的消费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调节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不足,平滑市场主体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出现的较大差距,确保国民经济发展中生产与消费的相对协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一般从事生产性劳动的劳动者之外,还有一些从事非生产性劳动的劳动者,这些人员包括政府机关的公务人员、为社会生产提供间接服务的教育工作者、科研人员,以及为维持人类基本生存提供服务的医务人员等,这些人员的劳动不能直接创造满足人类生存需求和发展需求的社会产品,而是间接地为之提供服务。为此,就需要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方式,来满足这些劳动者的消费需求。此外,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还存在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没有劳动能力的儿童以及没收入保障的失业者,为了保证社会秩序的安定,也需要政府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方式,来满足他们的生存和发展需求。当然,在不同的工资定价模式下,政府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方式满足老人、儿童的生存和发展需求的路径也各不相同。如果在劳动力工资中含有赡养老人和养育儿童的费用,那么,对于有劳动能力的个人,其赡养老人和养育儿童的费用就由劳动力自身来承担,而政府对这部分费用的承担,仅限于没有劳动力作保障的老人以及儿童的赡养和养育所需要的支出。政府通过上述支出满足非生产性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需求,一方面保证了市场经济运行所必需的非生产部门的再生产能够持续进行;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使社会消费总量维持在一定水平,使生产和消费保持协调发展。就政府调节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不公而发生的再分配而言,政府通过再分配的手段,防止了国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确保了国民收入分配的相对公平,从而在某种程度上为生产和消费之间的协调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