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拉弗曲线以及实践
在税收理论领域,不得不提及拉弗曲线,简单来说,它认为税率和税收呈倒U曲线关系,总是存在产生同样收益的两种税率,只有在税率达到一个最优值时,实际税收才是最高的。如此简单直白,倒U曲线关系在对很多社会现象、社会实验的解释上游刃有余,但税收牵扯复杂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政治体制不同,对税收立意则不同,这导致在表面上均为税收问题之下,其实存在实质不同的利益博弈;经济形态不同,税收的调整改变对经济产生的作用也有所不同。社会自由化程度越高,其税率会越低,其实例为墨西哥,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呈下降的趋势。但是由“资源诅咒”这一现象而言,社会自由化的达成在于规范政府的收入依赖税收而不是垄断天然资源。
上世纪70年代,西方世界遭遇滞胀现象,经济发展停滞与通胀并存,在此之际,拉弗曲线作为一种对策被提出,为此,里根政府大幅减税,认为降低税率, 特别是降低所得税税率能够增进社会产出,促进经济增长。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滞胀”问题, 但其代价却是巨额的财政赤字。因为当时美国的税率本来就没有高到扼杀人们创业热情的地步,里根减税的后果并没有发生什么太大的变化。饼大了一点点,但没有增大到使政府收入增加的地步。所以克鲁格曼将之斥为 “江湖骗子”,减税并没有什么刺激投资的作用,也不可能增加税收,只不过增加了政府财政赤字而已。
人们深入分析上述这一实践,认为(一)真正负担高税率的只是高收入者额外高的那部分收入, 所以高税率只对这部分收入产生较大的负作用。低收入者基于收入本来的税负就比较少,减税鼓励人们工作因此将饼做大成为一种理想状态。因此也有人认为,里根的政策一方面减税增大了经济大饼,但又没有大到足够产生更多财富和更多有效率的政府政策。
(二)税收对生产要素会产生影响, 但税收对资本的影响与税收对劳动力的影响是不同的。在开放经济条件下, 在国际间较易自由流动的是资本要素, 而不是劳动力。资本的低税率“比较优势”, 使开放经济的税率与税收的函数关系表现为一条单调递减的曲线。短期税率与税收的函数关系表现为一条单调递增的曲线。因此,人们确定拉弗曲线成立有两个前提条件:完全竞争市场体系和封闭经济环境。
2.拉弗曲线对税收解释的另一种应用
人们评判税收结构是否合理,不仅仅关注税收,更关注税收支出结构,在一定意义上,人们认为交税是为了购买由此提供的公共服务和产品。当然人们是否公平的获得税收支出的利益是更深入的问题,为此人们也在思考是否有健全正当的退出机制。
据上,简而言之公共政策的失败是因为低效率和不公平的税收制度。比如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基于监管能够提高收入,设置了不合理的收费和罚款,根据拉弗曲线的定义,此时收费和罚款所得的收入减去执法成本是在拉弗曲线错误的一边。因为此以及其他因素,在很多发展中国家,存在规模甚大的非正规部门经济,这严重削弱了国家的税收能力,影响了公共服务的提供,因此需要提高正规部门的税率,这将带来财政扭曲。
非正规部门经济降低了税收支出的最优(或次优)规模,提高了适用于正规部门经济税基的最优税率,并鼓励更高的许可费。面对此种情形,政府不应该仅仅在传统的税基上使用较高的税率,也应该扩大税源。同时基于政府应该通过可能引起逃税最少的税源来提高收入这一假设,应优化税收结构的设置,反其道而行之。让公共支出结构的变化有利于正规部门,比如“政府可以通过降低正规收入的税率、集中有利于正规企业的服务支出、制定宽松的政策、减少收费、提供给正规公司更多的优惠信贷、控制非正规活动、鼓励私人代理人参加正规的经济活动,来促进正式部门的投资”,由此鼓励非正规部门切换到正规部门。
3.国家征税能力的几点因素
国家征税能力体现在多个方面,一是国家主权货币对社会价值的表达能力,二是对富有人群的征税能力,三是税收因为形势的变化,需要改变征税的方式或者如何更好地掌握税基。因此,这需要确定国家在税收中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强制能力,国家征税能力越高其经济发展越健康。
首先,对税种的设置加以简单的分析,审视一下非扭曲性税收可以造成很大的效率损失:
(一)增值税。增值税适用于注册企业和政府企业,包括跨国公司,因为其鼓励从其他注册企业购买它们的进口产品。
(二)营业税。通过间接税收,成本可以转嫁给实际纳税者以外的其他人。比如说,销售商向市政府缴纳营业税,但销售商将成本转嫁给了消费者,这就将营业税间接化。
(三)奢侈品税。对必需品应该给予补贴而对奢侈品应该征税, 税收会被设法逃避但补贴不会。
再者,国家政治体制。它应该依赖税收来获得收入,这将使得经济自由化更加深入。再以墨西哥为例,它自民主化以来,高税率将不可避免地迫使人们隐瞒工作和收益,而监控他们的收入很困难。除此之外,要维持一个全面性的税收体系需要一个大型的官僚机构,其成本也非常高昂。在这个基础上,高税率也将迫使人们从事非正规部门的经济活动。使用发达的信息跟踪来促进税收遵从,使用宽税基来限制合法避税的范围,对工作互补品提供大规模的公共支出。事实上,这些因素可能交织在一起,也就是说,社会与文化因素可能使得制定这类政策更为容易,反过来社会与文化规范本身可能也由政策与制度设计所驱动。
4.应税收入对边际税率的弹性
应税收入弹性取决于税基的宽度以及减免税等手段隐含的避税范围。由宽税基与低水平避税导致低应税收入弹性。工薪阶层比较小的应税收入弹性使丹麦可以在不招致更大经济效率损失的前提下征收更高的税,自雇人员的应税收入弹性要大得多,但是自雇人员在整个劳动力中占比低意味着他们不会对整个经济的平均应税收入弹性有大的影响。应税收入弹性和广义收入弹性,如果前者弹性大则意味着更窄的应税收入基数中的额外避税机会。
税收扭曲取决于税收支出的结构。假设育儿需求与工作正相关,育儿补贴促进了劳动供给,因此提高了收入再分配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