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如果受到伤害,必定会引起中国社会很多方面的不安,甚至骚动,为了全社会安定,律政机关应该要按法律处分明目张胆威胁别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者。
赤裸裸地对别的公民进行生命和肉体的威胁,在现代文明社会里,简直是异类和变态,是任何文明社会所唾弃和严律禁止的。
口头激愤丧失理智,说几句过头话,如果还可以给与反省机会的话,这种赤裸裸的文字死亡威胁行为,应给予丝毫不容情的执法。
这纯粹是野蛮、荒唐的反法制,反文明,反社会的粗暴行径,时常出现在当代中国的各种媒体中,简直是对建设文明法制社会的极大嘲讽,而任其横行于世,也是对法制体系和威严的蔑视。
中国的法制空间太松,不严谨,特别是明确界定行为的法律边界,使得各种暴戾之气容易滋长,而且越来越严重地侵蚀年轻一代,真是一个迫在眉睫的大问题。
崔永元个人的安危,将是中国社会维系一体,保持不深陷、垮塌、破碎的一根,并不强韧的底线,这根线断了,维系社会基本正常运转的根根线,就极大可能会加速崩断,造成一系列反应,割裂社会的融洽度,以至于社会将无底线可守。
这无关乎崔永元做事风格和对错。文明法制人权平等的社会的最低底线,是生命的自由和肉体的安全不受他人威胁。
威胁他人的人的人身安全,同样也不允许受到任何他人的威胁,只有公正法律的条框才有奖惩个体的权利,这种简单的观念,应当成为像吃饭喝水一样的常识,让公民从小就了解,成为一种习性,法制社会建设才能建立并永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