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委通报“家丑” 挪用25亿元征地养老保障金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3月29日讯(记者 丁南)福建省晋江市政府网站于3月27日发布《中共晋江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针对巡视发现的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成效不够明显等问题,明确将不断传承发展“晋江经验”,持续当好“新福建”和“五个泉州”建设排头兵。

去年8月至10月,福建省委巡视组对省统计局、罗源县、漳浦县、石狮市、宁化县、上杭县、福鼎市、台江区、龙海市、晋江市、明溪县、仙游县、长汀县、柘荣县等14个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今年3月26日,包括晋江市在内的上述14个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将巡视整改情况对外公布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晋江市委在此次整改通报中说,2017年12月12日,福建省委巡视六组向晋江反馈了巡视意见后,当地及时制定《巡视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方案》,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坚决整改。

绿色发展体现不足

从巡视整改通报看,“智造”名城晋江存在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针对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绿色发展体现不足的问题,晋江市坚持治理与修复并举,对陶瓷粉尘、建筑扬尘、垃圾焚烧等重点大气污染源开展专项整治,2017年空气优良率提升至96.2%,同比上升2.5%。

针对传统产业转型不够快、新兴产业规模较小、三产占比偏低、企业市场压力较大等问题,晋江市提出持续开展“五个创新”,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向先进制造业跃升、鞋服产业向体育产业延伸。2017年规上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1.7%,企业好中差比例优化为65.1:14.9:20。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创新驱动不够明显,所承担22项国家级改革试点工作进度不一,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低于全国、全省水平,高新技术产业占比偏低的问题,晋江市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深化改革,2018年以来,已召开2次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梳理22项国家级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改革试点落地生根。同时,坚持把培育“双高”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作为主抓手,深入开展品牌、标准、专利“三大行动”,实施规上企业发明专利、科研机构、产学研合作“三个覆盖”工程。截至2017年,晋江市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提升至6.86件,比增31.76%,高新技术企业增至85家(2017年新增41家),高新技术企业产值占比提高至9.6%。

挪用25亿养老保障金

财政资金是一个城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此次晋江发布的整改通报中,出现多处违规使用资金问题。

福建省委巡视六组在巡视中发现,晋江市将部分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资金借用作城市更新改造、财政周转等项目,目前有25亿元人民币没有还清。

关于违规借用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资金的问题,整改通报称,晋江市财政资金周转调度难以一次性到位,目前已制定资金分期还款计划,分4期归还,其中2018年1月31日前归还第1期、6月30前归还第2期、9月30日前归还第3期、12月31日前归还第4期,至2018年底全部归还。同时,晋江市将严格执行预算法和社会保障资金规章制度,加强对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为企业代垫工人工资的问题,晋江市已成立追讨代垫企业工资款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追讨工作。对金时皮革公司,已责成该公司转让土地并收回所欠代垫工资111.26万元;对鹏鑫公司,已于2011年4月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号为(2011)晋执行字第1052号,2017年12月7日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露友公司,已于2014年3月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号为(2014)晋执字第901号,2017年12月7日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中鑫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号为(2017)闽0582执9553号,2017年12月28日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些案件目前正在全力执行中。

挪用被征地人员巨额养老保障资金,违规出借财政资金为企业发工资,晋江市财政和相关企业的资金危机究竟如何化解?针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不够牢固问题,晋江市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出台《政府性债务应急处置预案》,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2017年,政府性债务余额未超过省政府核定的政府性债务限额。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晋江市不断强化政银企司联动,坚持“一企一策”,加快不良处置效率和进度,全力压降不良率,2017年,全市不良率从4.89%回落到3.04%。

规划局虚构用地公文

土地财政带来的发展隐忧,是一个老生常谈又无法回避的话题。福建省委巡视六组发现,晋江市存在执行国家土地政策不够到位的问题。

晋江市在整改通报中说,针对批而未供与土地闲置并存的问题,出台《关于印发晋江市批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累计清理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177亩,另有845亩完成前期材料收集、正在办理供地手续。同时,继续通过撤销批文、调整规划、二次招商等方式,盘活存量,严控增量,探索减量发展,对25宗1414.9亩闲置土地逐宗研究、分类处置,其中按延期开工处置16宗、督促开工建设6宗、收回1宗、法院查封2宗。

针对巡视发现的未落实“净地”供地制度,导致土地出让收入(滞纳金)征收不到位等问题,晋江市对巡视反馈的8宗土地逐一排查整改。其中,泉州智豪汽车科技缺塘储备地块、豪新食品市场地块、福盈祥公司王厝地块等4宗因存在群众阻扰施工、征迁遗留等问题,导致土地无法及时交付,此前市政府常务会已研究决定不予计收滞纳金;闽通客运汽车站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已于2017年9月4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另有3宗经过约谈项目业主等方式持续催缴,智邦物流、众益物流等2宗项目用地业主已分别缴清土地出让金滞纳金36.96万元、23.13万元,对仍未缴清土地出让滞纳金的百信地产滨江商务区A-6-13地块项目用地,已于2018年1月2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巡视中发现的晋江市规划部门故意虚构用地公文问题,目前晋江市已依规撤销虚构公文,责成市规划局撤销党组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2份内部管理文件,以及南星印染公司规划许可延期文件(晋规文〔2016〕687号)、调整联泰建材公司规划(晋规函〔2016〕561号)、物流园区项目用地意见函(晋规地函〔2014〕115号)、农贸市场项目用地意见函(晋规地函〔2014〕120号)等4份业务文件,并函告相关单位、个人。同时,责成规划部门全面规范公文办理、业务档案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操作;责令市规划局党组向市委作出深刻检讨,其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在局党组会上作深刻自我检讨,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重申工作纪律,与每位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晋江市委还通报了其他多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