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里巴巴向美国法院起诉,指控迪拜一公司使用一种名为“阿里巴巴币”的加密货币筹资逾350万美元,涉嫌侵犯其商标权,阿里认为,这家公司是攀附自己良好的声誉,不择手段获取成功,要求被告停止进一步侵权行为,作出补偿、惩罚性和三倍损害赔偿。
天使投资人、互联网专家郭涛表示,加密货币公司“傍大牌”这种极易造成消费者误认和混淆,不但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直接影响到市场经济的良性有序发展。
咨询公司Satis Group LLC调查结果显示:80%的ICO是骗局,且仅有8%的项目能上交易所。“币圈”的发展,已从ICO收割韭菜(散户),发展到了交易所收割ICO的阶段。ICO开始成为大鳄们的游戏,小玩家已连入局的资格都没有了。代币破发,创始人跑路,虚假包装,一个接一个的坏消息给“币圈”浇了一盆又一盆的凉水。
郭涛表示,国内外部分机构采用各类误导性宣传手段,以ICO名义从事融资活动,相关金融活动未取得任何许可,其中涉嫌诈骗、非法证券、非法集资等行为。广大投资者应保持清醒,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有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应立即报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