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是一家伟大的公司,要感谢其创始人及缔造者江南春先生,他及他的团队本身就是一个传奇,敬业专一专业事业勤奋和坚持,开启了电梯户外广告的神话,分众传媒城市生活圈领跑者,电梯广告标签化,数据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一定可以做到精准,精众,互动和参与以及关联,品牌引爆,场景构建,占领认知,随着阿里马云先生的入股和参与,是最完美的竞合力和媒无界,因此我们更加有理由坚信这家伟大公司!
---全球华人总裁卓越行销力导师暨中国广告传媒培训第一人,品牌竞合力暨切割领导力艺术创始人兼总教练彭小东
昨日晚间,分众传媒发布公告称:阿里巴巴集团及其关联方将以约150亿元人民币战略入股分众。公告显示,交易完成后,阿里巴巴将获得分众传媒5.28%的股份。对于此次合作,分众传媒在公告中表示:双方将共同探索新零售大趋势下数字营销的模式创新。
分众传媒(002027)18日晚(今晚)公告,阿里网络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受让Power Star(HK)、Glossy City(HK)持有的分众传媒7.74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5.28%。此外,阿里网络的关联方Alibaba Investment和New Retail拟通过间接受让股权方式,合计间接受让分众传媒3.9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2.71%。阿里及其一致人拟12个月内增持不多于5%公司股份。
公开消息显示,分众传媒是中国最大的户外广告公司和全球最大的城市生活圈媒体,中国最具品牌引爆力的广告传播平台。目前覆盖逾300个城市的2亿城市中产。
分众传媒中期目标覆盖500个城市的500万个终端,日覆盖5亿城市新中产,触达中国城市绝大部分的主流消费力。据悉,优信、猎聘、小米、映客、51信用卡纷纷上市,美团点评、多益网络、同程艺龙则正在去往港交所上市的路上。
他们都是不同行业的开创者,抓住了时间窗口,运用分众传媒进行饱和攻击,在用户心智上取得了优势位置,在市场上取得领先的份额。而分众传媒可以说已经成为互联网企业品牌引爆的核心推手。
以下是交易核心要点
此次分众与阿里战略合作的目标是什么?
A:双方将共同探索新零售大趋势下数字营销的模式创新。
阿里巴巴集团倡导的新零售,正全面对商业领域各个环节进行升级和重构。阿里巴巴集团战略入股分众传媒后,将运用阿里新零售基础设施能力和大数据能力与分众广泛的线下触达网络形成化学反应,为用户和商家带来全新体验和独特价值。
涉及交易的关键信息有哪些?
A: 交易三部分:
1) 通过协议转让,阿里将持有Power Star及Glossy City共计占公司5.28%的股份,交易金额76.7亿。
2)通过间接受让,阿里将持有Giovanna Cayman及Gio2 Cayman共计占公司2.71%的股份,交易金额5.94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9.5亿元。当前交割后,阿里将持有公司股份的7.99%。共计交易金额约为116亿元。
3)通过增资的方式,阿里将持有MMHL 10%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的2.33%,交易金额5.11亿美元,折合人民币34.2亿元。(增资将在江总禁售期结束后进行交割)
以上三部分交割完成后,阿里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3%。未来12个月内,阿里将视情况,增持公司不超过5%的股份。
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间点合作?
A:数据化精准化智能化互动化已成为分众发展的重要方向。2017年分众基于新的屏幕推出了楼宇电视实时收视率系统,跨屏组合的量化分析系统,之前社区电梯海报也建立了基于不同楼宇的物业数据,人群画像的精准投放系统。但这还远远不够。我们需要与像阿里这样拥有更强大数据能力和云计算能力的集团合作,建立基于数据和算法的精准广告分发系统。
例如在阿里的帮助下推出基于不同楼宇的电商购物数据的智能投放系统,通过线上线下的数据打通与联动全面参与到阿里主导的全域营销等领域中不断优化投放方式,来提升客户广告的转化率。
在此次变更中,能否对第三部分更详细说明?是否可以理解为江总将2.33%的股权转让给了阿里?
A: 首先要说明,2.33%的交割将在限售解禁之后才会发生,也就是12月31日以后;其次,此次的变更是阿里以增资的形式完成,阿里增资34亿以持有MMHL 10%的股份。MMHL目前为江总个人100%持有,占股公司23.3%。这是一项阿里和分众的战略合作行为。
关于分众未来的发展规划
A:作为全球最大的城市电梯和影院媒体集团,在未来,分众将持续专注于自己的目标与使命,尽快实现覆盖500个城市500万个终端,日覆盖5亿城市新中产的目标,引爆主流风向标人群,引领消费升级。
同时,公司也将通过新技术的引入与应用,在产品更新升级等方面不断注力,为客户和受众带来更优化的价值与体验。
截止今日收盘,分众传媒跌2.07%,报9.94元。
以下为公告截图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2018年7月17日,阿里网络与分众传媒股东Power Star及Glossy City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受让分众传媒774,401,6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28%。其中包括受让Power Star所持有的分众传媒406,609,16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77%;受让Glossy City所持有的分众传媒367,792,43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1%。
2018年7月16日,Alibaba Investment和New Retail与Giovanna Cayman及Alibaba Investment和New Retail与Gio2 Cayman分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Alibaba Investment和New Retail通过间接受让股权方式,合计间接受让分众传媒398,074,14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71%。
本次权益变动前,阿里网络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阿里网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774,401,6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8%;
AlibabaInvestment和New Retail合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398,074,142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71%。
二、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阿里网络与Power Star和Glossy City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2018年7月17日,阿里网络与Power Star和Glossy City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当事人
转让方:Power Star Holdings(Hong Kong)Limited、Glossy City(HK)Limited
受让方:阿里网络
2. 标的股份: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Power Star所持有的分众传媒406,609,16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77%;Glossy City 所持有的分众传媒367,792,43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1%。
3. 转让价格:
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9167元。受让方应支付的相应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以每股转让价格与标的股份数量的乘积为基础计算。转让方拟转让标的股份数量、拟转让股份比例、相应的股份转让价款请见下表:
4. 先决条件:
各方根据协议完成股份转让,应以下列每一条件已得以满足或被书面豁免为前提:
(1) 声明、保证和承诺。协议中另一方的声明和保证在协议签署日是真实、准确的,且截止至支付日也均应是真实、准确的,具有如同在支付日作出的同等效力和效果;协议所含的应由另一方于支付日或之前履行的承诺和约定均已得到履行;
(2) 无特定政府命令。任何政府部门均未制定、发布、颁布、实施或通过会导致任何协议所拟议之交易不合法或限制或禁止协议所拟议之交易的任何法律或政府命令;
(3) 无法律程序或诉讼。不存在针对任一方的、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诉求,并且该等诉求可能会限制协议所拟议之交易、或对该等交易的条款造成重大改变,或可能致使该等交易的完成无法实现或不合法;
(4) 批准和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已按照协议以及各方就本次转让签署的补充协议(如有)出具了同意本次转让的确认意见;
(5) 商委备案。上市公司应已就本次转让完成其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管理平台”上的投资者信息备案;
(6) 股票过户通知。各方已向中证登记公司递交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所需的全部申请材料,且已收到中证登记公司关于申请材料已满足中证登记公司要求,并可办理股票过户的书面通知。
5. 付款安排:
在协议先决条件已满足或被豁免的前提下,各方应在转让方依据协议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的一个工作日内,共同至中证登记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受让方应于当日将股份转让价款分别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在各方完成标的股份最终过户手续前,向转让方出具股份转让价款已经分别汇往转让方指定账户的银行汇出证明。
6、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二) Alibaba Investment和New Retail与Giovanna Cayman签订的《股份购买协议》
2018年7月16日,Alibaba Investment和New Retail与Giovanna Cayman签订《股权购买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当事人
买方:Alibaba Investment和New Retail
卖方:Giovanna Cayman
标的公司:Giovanna HK
2. 标的股份及股份转让价格
3. 先决条件:
买方完成交易的先决条件如下:
(1) 卖方已依据协议项的约定向买方足额发行股份;
(2) 卖方已依据协议项的约定与买方完成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财务资料的交接;
(3) 卖方及标的公司在所有在重大方面已履行并遵守协议项下应履行并遵守的义务;
(4) 标的公司已依据协议支付应支付款项,并且卖方已解除其全部责任;
(5) 卖方的陈述及保证在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均为真实和准确的,且该等陈述及保证具有如同在交割日作出的同等效力和效果。
卖方完成交易的先决条件如下:
(1) 买方在所有在重大方面已履行并遵守协议项下应履行并遵守的义务;
(2) 买方的陈述及保证在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均为真实和准确的,且该等陈述及保证具有如同在交割日作出的同等效力和效果。
4. 付款安排:
在先决条件满足的前提下,交割将在2018年8月15日或双方另行书面同意的时间进行。于交割日,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5. 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 Alibaba Investment和New Retail与Gio2 Cayman签订的《股份购买协议》。
2018年7月16日,Alibaba Investment和New Retail与Gio2 Cayman签订《股权购买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当事人
买方:Alibaba Investment和New Retail
卖方:Gio2 Cayman
标的公司:Gio2 HK
2. 标的股份及股份转让价格
3. 先决条件:
买方完成交易的先决条件:
(1) 卖方已依据协议的约定向买方足额发行股份;
(2) 卖方已依据协议的约定与买方完成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财务资料的交接;
(3) 卖方及标的公司在所有在重大方面已履行并遵守协议项下应履行并遵守的义务;
(4) 卖方的陈述及保证在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均为真实和准确的,且该等陈述及保证具有如同在交割日作出的同等效力和效果;
卖方完成交易的先决条件:
(1) 买方在所有在重大方面已履行并遵守协议项下应履行并遵守的义务;
(2) 买方的陈述及保证在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均为真实和准确的,且该等陈述及保证具有如同在交割日作出的同等效力和效果。
4. 付款安排:
在先决条件满足的前提下,交割将在2018年8月15日或双方另行书面同意的时间进行。于交割日,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5. 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 股份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方式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不涉及股权质押、冻结、限售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Alibaba Investment和New Retail通过协议方式购买的Giovanna HK 100%股权和Gio2 HK 100%股权,不涉及股权质押、冻结、限售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明天,有了阿里的加持,分众的股票会不会涨停?我们拭目以待。
众所周知,百度为了抢占线下广告资源,特意成立了“百度聚屏”,专门布局户外广告大屏,但是一直没什么起色,这次被阿里以2倍的价格抢掉了中国户外广告行业中排名第一的分众传媒,不知李彦宏作何感受?
此前,根据户外广告B2B平台找广网CEO欧阳宇介绍:在户外广告行业大会上,每次都有百度、阿里的身影,百度是最积极的参与者,阿里其次,腾讯第三,比如去年在河南郑州举报的中国户外广告大会上,阿里巴巴来了包括百度聚屏、上分公司在内的三个部门,阿里巴巴也去了两个部门,腾讯去了一个部门的人士,可见,BAT都在积极研究线下的户外广告。
或许不远的未来,商场和小区的电梯口将铺满天猫和淘宝等阿里系企业的广告,但同时也意味着:分众彻底战队BAT中的A,百度和腾讯系的公司在和分众合作时将更加谨慎。
这是京东在分众投放的广告,以后阿里的死对头:京东在和分众传媒合作时,会不会尴尬起来?
而对于分众传媒而言:不仅能通过合作将阿里在线下铺设新零售基础设施与其线下营销网络结合,进一步渗透进阿里旗下的商超、便利店等“最后一公里”范围内的线下网络,还能获取阿里妈妈和授权宝在线上多年沉淀的内容营销大数据,获取线上用户画像,由此提升其定制化精准营销能力。
此次将分众传媒纳入麾下,结合旗下已有的阿里妈妈数字营销平台以及阿里文娱的授权宝品牌,阿里的内容营销矩阵将更加完整,覆盖线上线下多个渠道。
中国户外广告行业,将进入“新户外广告”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