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黑老大”当众打县委书记耳光,背景怕人


 周蓬安:“黑老大”当众打县委书记耳光,背景怕人

9月4日,新京报《曾当众打县委书记耳光的他被批捕:房产达341处》一文披露,因“7000万嫁女”名噪一时的邢利斌被调查后,晋升“柳林首富”的陈鸿志,用金钱操控官员,曾当众打了柳林县委原书记王宁(2014年11月被宣布调查)一个耳光,原因就是王没有办好他嘱咐的事情。

自“春节”前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我就一直在阐述自己的一个基本观念,那就是所有“黑恶势力”的背后都一定有个“保护伞”,否则一天也存活不下去,更不可能“做大”。并在随后所发《广州54人涉黑集团,咋没有“保护伞”?》一文中,对广州市荔湾区原萝岗“村霸”刘永添等5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的办理情况感到相当遗憾。因为查处了那么多涉黑人员,却未见一个党政干部、司法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显然是“革命不彻底”,缺乏“宜将剩勇追穷寇”的精神,甚至存在故意放涉案公职人员一马之嫌疑。
在“扫黑除恶”渐入佳境的昨天,澎拜新闻《公安系统反腐加码:两月内超20名局长副局长被查,多人涉黑》一文,在一定程度上也佐证了我在前面阐述的“保护伞”现象。
“柳林首富”陈鸿志被查后,虽然追究了一些公职人员的责任,但明显不够到位。媒体披露落网的有:柳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陈杰,原柳林县公安局成家庄派出所所长高建斌,同时还有6名村干部涉案被抓。此外,陈鸿志姐姐陈富香(柳林县邮电局职工);陈鸿志姐夫张泽平(柳林县成家庄法庭庭长)上了长治市公安局发布的在逃人员公告。

笔者从以上名单中明显看出了问题。一方面,被追究的公职人员数量太少,仅靠这几个人帮忙,也就只能打通少数几个环节,陈鸿志根本不可能成就这么大的气候;另一方面,被追究的公职人员职务太低,仅靠一、两个副科级干部“庇护”,就能在十多年间不法经营后拥有近80亿元身家,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虽然县委原书记王宁也与其勾勾搭搭,但从王宁被查都快四周年后陈鸿志才被逮捕看,其背后应该还有比王宁更加“牛逼”的官员。
陈鸿志作为新“柳林首富”,其财产也是“富可敌国”。据央视披露,陈鸿志名下黄金共20公斤,价值550余万元;手表12块,价值约800万元。此外还有大量瓷器、挂件、字画、石头、玉器、名酒、车辆等物品。初步评估,其陈鸿志涉案财物约78.4亿元。

陈鸿志拥有如此之巨的资产,在当地肯定也是“纳税大户”,无疑是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座上宾”,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似乎成为“标配”。新京报解释陈鸿志的发迹主要靠“上买下闹”,无疑是切中要害。“上买”即行贿上层官员,打通官路,控制官员;“下闹”则是通过收买等手段让村民上访、破坏基层选举,并以暴力侵占手段获得煤矿等。
此前有媒体披露,2009年,王宁从交口县调到柳林当县长以后,陈鸿志开始接近王宁,用金钱和美女贿赂。逐步取得王宁信任后,陈鸿志又资助2000万元,助推王宁被提拔为柳林县委书记。

按说,陈鸿志花钱搭上了王宁,两人此后应该是结成了“命运共同体”,有事好商量。因此,陈鸿志公开打王宁耳光似乎失去了逻辑性。道理很简单,既然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感情,就没有必要公开翻脸。再说,你一个富豪公开羞辱县委书记,等于是公开举报自己曾经行贿过他,掌握了他的把柄,这对于两人随后的进一步勾结没有任何好处。
王宁作为县委书记,毕竟也十分在乎脸面,绝不容忍一个商人公开羞辱自己。如果陈鸿志没有更硬的后台,如此公开羞辱县委书记,最有可能出现的结果是,县委书记立马命令公安局长抓人,然后往黑屋子里一放,你陈鸿志敢向办案人举报曾经行贿过县委书记吗?若真的向办案人员举报县委书记,还不将办案人员吓得半死?可以想象的场景是,办案人员以异常严厉的口吻,训斥其胡说八道,并制止其继续“胡说”。
此外,自古以来中国就有一种“潜规则”,那就是“穷不与富斗、富不与官斗”,凡是逆向思维的都不会有好下场。那么,巨富陈鸿志缘何敢于“富与官斗”,当众打县委书记的耳光?唯一的答案,就是他背后还有比县委书记更大的官,根本就不把县委书记王宁放在眼里,甚至随时就能让王宁“下课”。我不知道王宁被查是否与陈鸿志有关?但陈鸿志花2000万能让王宁当上县委书记,就说明其背景硬得怕人。(我的主公众号为“zhoupenga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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