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感的皮鞭(1-5)
作者:东方子乙
(转载自公众号《尘世如幻》原创作品,作者署名为“东方子乙”,任何报刊或网络平台转载请保留作者署名并注明出处,切勿剽窃,谢谢!)
(1)
靠窗的位置上,她优雅地品着咖啡。有一抹阳光隔着薄薄的窗帘透进来,落在她的身上,她胸前的一颗纽扣,便在阳光中闪烁着。陆凌仕的目光在那颗纽扣上停了五秒钟,便移到她的脸上,碰到她的目光,陆凌仕脸一红,她便大度地笑了起来。陆凌仕明白,她一定以为,陆凌仕是被她丰满的胸部所吸引,她穿着低胸的连衣裙。
她似开玩笑又似认真地说:“我的房子闹鬼,你敢住吗?”
陆凌仕淡淡地说:“你一个女孩子独自一人都敢住,我一个大男人去与你合住,你说我好意思不敢吗?”
她微微一笑:“你只是不好意思说不敢,不等于你敢。”
陆凌仕不得不明确表态:“我敢!”
她轻描淡写地说:“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怕的,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陆凌仕想说:“难道是真的?”却没有说出来,怕她认为他害怕。
她在网上发启事招合租者,把要求都写清楚了:不吸烟,不酗酒,爱安静,爱清洁,爱看书,不带人来,没人来访,可以一起散步,可以结伴旅游。启事中除了要求,便是介绍房子的情况。有点奇怪的是,自己的性别,没有写;对合租者的性别要求,也没有。陆凌仕猜测:招租者是一个男孩,合租者的性别对他而言,无所谓,如果是个漂亮的女孩来合租,那是天大的好事,尽管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招租者还是心存幻想。如果招租者是女孩,一定会明明白白地写上自己的性别,并要求合租者:女。没想到,打电话一听,是个女孩,见面一看,是个颜值一流身材一流气质一流的女孩。怎么会有这样的艳运砸在陆凌仕头上?
陆凌仕身高175cm,女孩约170cm,但穿上高跟鞋,看起来比陆凌仕高,再加上她的气场,给陆凌仕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
两人约好上午十点在这个咖啡厅门口见面,陆凌仕先到了5分钟,他站了一会便拿出手机看时间,她径直向他走了过来,显然,她已观察了他一会。如果对他印象欠佳,她也许不会走过来。
面对面互道“您好”。她落落大方地伸出手,陆凌仕便跟她握了一下,感觉很美妙,但不敢久握,也不敢紧握。
她主动邀请陆凌仕进咖啡厅谈谈。
她显然很有处世经验,因为通过电话她已了解到陆凌仕一些情况:多大了,在这个城市干什么工作。现在见面,她便像老朋友闲聊似地问:“最近看什么书?”显然,她对看书这个爱好颇为重视,或许她认为喜欢看书的人比较有素质,而通过了解对方看什么书,便能了解对方精神世界上的一些情况。这也是寻找共同语言的办法。接下来他们便在书上找到了话题,又从书扯到美国电影。
当她问陆凌仕敢不敢住,就等于把选择权转移到陆凌仕手上了。
当他们一起走出咖啡厅,便仿佛老朋友了。
陆凌仕跟着她来到她已独住了近一年今后将合住的房子里看看。房子里的摆设,比她发启事所配的照片还要雅致,但不知为什么,陆凌仕踏进门时就感到有点阴冷。但陆凌仕已喜欢上这个奇怪而美丽的女子,哪怕房子给他的感觉再不好,他也决心与她一起长住下去了。
这套房每月租金三千元,有三个房间,陆凌仕住一个房,她自己住一个房,另一个房放着她的一些物品,总锁着。客厅、厨房、卫生间当然是共用的。陆凌仕每月交给她房租一千元。就房租的分摊来说,陆凌仕占了她的便宜。她一开始就说只要一千元房租,陆凌仕当然不会压价。
她的微信昵称叫“幽泉明月”。陆凌仕称她明月。签租房协议时看了一下她的身份证,知道她的真实姓名与微信昵称有关,简直可以互为谜面谜底,真是一位冰雪聪明的女子。陆凌仕不会主动去询问她的职业等,除非她主动告诉他。
陆凌仕在一家广告公司负责文案工作。每天下班,走一段路乘地铁,出地铁口后再走一段路,就到所租的房子了,约需一个小时。这时已是万家灯火时分。
走近所租房子的楼下时,看到窗口透出的灯光,陆凌仕便感到很温馨,便会立即上楼。
如果窗口没有灯光,陆凌仕便到附近的大商场消磨时光。商场里有电影院,陆凌仕喜欢坐在电影院的大堂上看片花。
那天在商场消磨了一个多小时,回到所租房子的楼下时,仍看不见窗口有灯光。他便打了个电话给她。她说今晚要很晚才回来。他只好上楼去。
(2)
一进家门,他便开了所有的开得着的灯,包括她卧室的灯。她的卧室门是开着的,她对他很友善,并不反对他私自进入她的卧室。两个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所有的灯全亮着。只有一个房间是黑暗的,因为那个房间是锁着的。如果她回来看到这种情况,他会说:“我就喜欢家里亮堂堂的。”
开完灯,陆凌仕刚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拿起遥控器正要开电视,听到“哒哒哒”三声。陆凌仕凝神静听,寻找声音的来源,又听到“哒哒哒”三声。这时陆凌仕听清了,声音是从锁着的黑暗的房子里传出来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敲门,希望外面的人开门放它们出来。那会是什么东西呢?陆凌仕忽然感到毛骨悚然。
陆凌仕想到明月在他来合租之前,就一个人住在这里,自己一个大男人,怕什么,便壮胆喊了一声:“谁在里面?”
一旦喊出了声,陆凌仕胆子似乎大了不少。那间房子仿佛回应他的质问,挑衅似地又传来三声“哒哒哒”。陆凌仕横下心,麻着胆,干脆走过去,拍着门问:“你是什么东西?吵什么!再吵,我打死你!”
听不到什么回应,陆凌仕走回沙发,打开电视,调高音量,不看那有时会静场的电视剧,看起了热热闹闹的音乐晚会。
她回来了!她自己开了门进来,笑着问:“家里有人在等着,真好!我喜欢这满屋灯光,满屋音乐!”
陆凌仕笑了,心想:她也是怕黑暗怕冷清的。这很好,说明她是正常人。
至于那间房子里的怪声,陆凌仕也不想问。可能是老鼠吧,尽管可能性很小。也可能是幻听吧。管它呢?
她没有在客厅上坐一会,而是走进自己房间,脱去外套,拿出家居服及内衣底裤,说:“凌晨一点了,洗洗睡吧。”走进卫生间,洗澡去了。陆凌仕继续看电视。
待她洗好澡出来,陆凌仕才进去洗澡。
与这么一个美女同居一套房子,陆凌仕不可能不想跟她上床。但他知道欲速则不达,也知道这个美女非同一般,所以,他只能在她洗澡后进卫生间,拿起她刚换下的贴身衣物,闻着她的体香,再用她的底裤或丝袜,裹住自己那个小东西“指头儿告了消乏”。“指头儿告了消乏”最早出现在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里,张生一意要和崔莺莺幽会,崔莺莺的贴身婢女红娘就打趣他:“他是个娇滴滴美玉无瑕,粉脸生春,云鬓堆鸦。恁的般受怕担惊,又不图甚浪酒闲茶。则你那夹被儿时当奋发,指头儿告了消乏,打叠起嗟呀,毕罢了牵挂,收拾了忧愁,准备着撑达。”这“指头儿告了消乏”真是一个好办法,成就了多少像陆凌仕这样温文尔雅的君子,减少了多少强奸犯。只是红娘不肯偷出崔莺莺刚换下的衣物来送给张生,让张生直接用手撸着自己那个小东西,显然没有陆凌仕这般享受。陆凌仕对她的高跟鞋、丝袜、衣服等物品,都有一种爱恋。什么恋物癖,爱屋及乌罢了。
每隔几天,陆凌仕就会这样发泄一下。
不知她是有意还是无意,刚换下的衣物,总是搁在洗衣机上面,很诱惑地搁在那里。
陆凌仕用过她的衣物之后便丢进洗衣机,与自己换下的衣服一起洗。
有些女孩有洁癖,不喜欢让自己的衣物与别人的衣物一起在洗机里洗,她不会这样。第一次把两人的衣服放在一起洗,是她干的。陆凌仕相信,她对他颇为好感。往往厌恶一个人,也会厌恶其衣物;喜欢一个人,也会喜欢其衣物。男女都一样。只不过有的人好恶比较强烈,有的人比较淡。
双休日,她本来约陆凌仕一起去一个地方游玩,却临时取消,她说有一单业务要完成,便一个人出去了,留下陆凌仕一个人在家。
陆凌仕是不喜欢一个人呆在这套有点古怪的房子里的,但那天感觉有点疲倦,便一个人在家里睡觉。大白天的,古怪的房子也没什么可怕的吧。
陆凌仕迷迷糊糊中听到“哒哒哒”的敲门声,停了一会,又敲,很有耐心似地,断断续续,敲了很多次。外门上有门铃,不可能有人敲着外门,那会是……
又是那间紧锁着的房子?
一想到那间房子莫明其妙的敲门声,陆凌仕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3)
这大白天的,我一个大男人,有什么好怕的!
陆凌仕因为这鸡皮疙瘩有点恼怒自己,掀开被子,穿上家居服,走出房间,走向那间平日紧锁着的门,敲着门厉声喝问:“什么东西,别吵!”里面静了下来。
陆凌仕抓住门把手往下一按,发现门这回没有锁。他不急着推门进去,而是拉开客厅的窗帘,让屋子里显得亮一些。拉开窗帘后才发现,今天是阴天。
他终于推门进去,并没有发现门后有什么东西在敲门,只感到这个房间阴冷。
他走到窗前,拉开窗帘,转身察看这个房间:有窗的一面墙是外墙,前面放着一张很气派的椅子,仿佛皇帝的龙椅;与邻居共用的一面墙前面有一张按摩床,床前有一张圆凳;与西园丹桂的卧室共用的一面墙,是一排装修房子时所做的衣柜,从地板直到天花板,在幽泉明月卧室那边,也是一排衣柜;与客厅共用的一面墙前面是鞋店所用的鞋架,上面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女鞋和女靴,都是精美、别致的款式,大多是高细跟尖头的。陆凌仕总觉得高细跟尖头女鞋女靴富于征服性。陆凌仕数了一下,有五十多双。
这些女鞋女靴显然都是幽泉明月穿过的。由于这些美丽的女鞋女靴被它们美丽高贵的女主人穿过,对陆凌仕充满诱惑,他正想拿起一双来吻一下,那恐怖的讨厌的“哒哒哒”又响起来了。
这回陆凌仕听清了,声音是从衣柜里传来的,仿佛有人在里面敲击着衣柜门。
陆凌仕豁出去了,一个箭步跃了过去,拉开传出怪声的那扇门,一个葫芦滚了出来,掉到地上,在地板上转了一会,停了下来。
陆凌仕拾起葫芦,葫芦很轻,只见葫芦口塞着一团布,那团布的色彩不是本来颜色,是被染上黑色,而那种黑显然不是墨水染成,闻之有血腥味,陆凌仕感觉得出那是用血染成的。小时候总听老师说:红领jin为什么这样红?因为它是红qi的一角,是先烈的鲜血染成的。那时候陆凌仕就想过,鲜血染成的,肯定不是红色的。但他知道老师的说法只是一种说法,跟这种说法较真是傻瓜。陆凌仕从小就比许多人聪明,只有傻瓜才会认为陆凌仕傻瓜,但陆凌仕小时候真的被不少人视为傻瓜。陆凌仕不想跟老师的说法较真,但他不喜欢这种说法。
看那衣柜,除了已经滚出来的葫芦,并无一物。显然,怪声是葫芦发出的。
陆凌仕晃了晃葫芦,觉得里面似乎是空的,又似乎装着很轻的东西。
拿着葫芦来到客厅,犹豫了好一会,陆凌仕终于拔出了塞紧葫芦口的那团染着血污的布……
大家读到这里一定会认为葫芦口冒出一缕烟。陆凌仕也等着奇迹出现。可是,没有烟冒出,没有什么奇迹出现。
陆凌仕往葫芦里面看,没有看见什么,忽然感到脸上一凉,仿佛有一缕冷风从葫芦里吹出来,擦过了他的脸。
赶紧把那团布塞回葫芦口,把葫芦放回衣柜,关上衣柜门,走出那个房间。陆凌仕关上房门时揿下锁门的开关,把门锁住了。
回到自己的房间换上衣服,准备外出,却看到明月的房间里电脑屏幕亮着。
她的电脑屏幕,其实也是电视屏幕,很大,挂在墙上。屏幕前面放着一张写字桌,写字桌上有电脑键盘。
要是平时遇到这种情况,陆凌仕会认为是电脑本来处于休眠状态,因为他关门时比较用力,震动着电脑,把它激活了。但今天显然有些邪门。
想到可能是什么人眼看不到的东西,正在使用电脑,陆凌仕感到不是滋味,头皮麻麻地走过去关闭电脑。
当他抓住鼠标时,好像抓到一块冰,好冷。
他移动鼠标想关闭电脑,鼠标失灵了。
这使他不得不看看屏幕上的东西,是一个QQ空间的网页,网页主体是一个长得很甜美的二十岁左右的女孩的相片,相片上有一行不断闪烁着充满诱惑力的字:亲,加我吧,我会好好跟你聊!
陆凌仕不由自主地看了一下网址上她的QQ号,拿出手机就加了。等她通过。
加后,鼠标会动了。
移动鼠标,关闭电脑,迅速走出房间,穿过客厅,拉开外门走了出来。
信步走到附近的快餐店,点了一份快餐,坐下来后拿出手机,点开QQ一看,那个女孩通过了他的好友申请。她的QQ昵称是“善良的女孩”,个性签名是“做人只求问心无愧”。
(4)
进入那个女孩的QQ空间,随便翻翻,看到在明月电脑上看到的那张相片,却看不到那行闪烁着充满诱惑力的字了。也许是手机版本显示不出来。
点开那个女孩的聊天窗口,发出:“你好!”
饭菜和可乐端上来了。开始吃饭。
刚吃了几口饭,那个女孩回复了:“你好!”还发来一个微笑的表情。
陆凌仕呷了一口可乐,给那个女孩发去一杯咖啡。对方马上回复:“谢谢!”
陆凌仕不急着与女孩聊天,只顾吃饭。对方主动发问:“忙吗?在干什么?”
陆凌仕回复:“在吃饭。”
对方又问:“在哪里吃?吃什么?”
陆凌仕拍了一张写着店名的柜台相片和一张自己正在吃的饭菜相片,发了过去。还发去了位置。
对方发来一句话:“也不请我吃!”又发来一个撒娇的表情。
陆凌仕被那个有趣的撒娇表情逗笑了,问:“你在哪?”
对方回复:“离你吃饭的地方很近。”
陆凌仕问:“真的吗?”
对方回复:“骗你是小狗。”“小狗”不是汉字,而是表情动画,一只可爱的小狗。
陆凌仕又被逗笑了,从家里带来的恐慌烟消云散了,说:“你什么时候方便,给我留言,我请你吃饭。”
对方回复:“好!你吃吧,不打扰你了。”
陆凌仕吃完饭,看了场电影,又逛了书城,买了两本书,正坐在书城中翻书,手机响了,是幽泉明月打来的。
她回家了,买了一些菜,让陆凌仕不要在外面吃饭,回家吃。
陆凌仕从书城乘地铁回到家,已是傍晚时分。来到门口,陆凌仕正想按门铃,忽然打消了主意,把耳贴在门上,静听屋里的动静。
听到明月正在跟谁说话:“下次你要是再敢擅自出来,我饶不了你!看来是塞子不管用了,刚好我这个月的大姨妈来了。”是严厉的语气。以前他也听到过幽泉明月在房间里责骂谁,总以为是在发微信语音或打电话。这次,陆凌仕觉得这套房子里一定有自己看不到的东西。
他按响了门铃。
他习惯于按门铃让她开门,因为他隐隐觉得她可能有什么秘密,他不想突然撞见她的秘密。她习惯于自己开门进来,也许是因为她认为他坦坦荡荡,不会有什么怕人撞见的一面。也许,习惯只是习惯,不用什么理由。
明月并没有立即来开门。以往陆凌仕对她没立即开门并不在意,这会,才感觉到她一定是把什么秘密藏妥当之后,再来开门。
明月开门后仍如以往一样笑容灿烂:“回来啦!”
陆凌仕也仍如以往一样彬彬有礼:“谢谢你!”
进门后,陆凌仕换上家居服,即到厨房。
她一如以往地已把菜洗好、切好。陆凌仕淘米下锅后,开始做菜。
她把饭桌摆到客厅正中,从消毒碗柜拿出碗筷、汤匙,用沸水烫了一会,摆到桌上,再到厨房把陆凌仕做好的菜一盘盘端到桌上。
菜、汤都煮好了,饭还得再焖一会,才有香头。
他们不急着吃饭,先喝点饮料或啤酒或红酒。如果是饮料或啤酒,打开一瓶,刚好两人各分一杯;如果是红酒,明月还得调酒,调好后,一人一两。
两人会碰一下杯。如果是节日,就互道一句什么节快乐;如果是平时,就互道一句祝你健康或祝你成功之类。
这天碰杯后,明月突然郑重地指着那个没有住人的房间说:“那个房,不管我有锁没锁,不管里面传出什么声音,你都不要进去,也不要开门。不要问为什么?”
陆凌仕说:“好!”
也许是觉得刚才自己的话影响了气氛,明月借着酒气,妩媚地瞟了陆凌仕一眼,故作轻松地说:“其实也没什么。不要管它就行。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陆凌仕装做专心品酒,对她的话漫不经心。
慢悠悠品完红酒或者呷完饮料,饭香也焖出来了,直往人鼻孔钻,很吊人胃口。
以前,陆凌仕干什么事,包括吃饭,都比较快。与她一起生活后,学会了慢。人真的需要会学慢生活,不要把自己的人生赶得太急。
吃完饭,陆凌仕洗碗,明月擦饭桌,拖地板。
接下来呢,一起到楼下散散步,逛逛街。
回来后,一起喝喝茶,看看电视。
然后,便是她先去洗澡。
陆凌仕进去洗澡时,看着她放在洗衣机上面那刚换下的充满诱惑力的小内内,总是忍不住拿起来闻一闻,吻一吻。每隔三几天,便会用那小内内自慰一下。
(5)
她有一种天然的体香,仿佛茉莉花香。她肯定对自己的体香充满自信,所以,从来没有用过什么香水。女人香,哪是香水所能比的!
洗完澡,把衣服放进全自动洗衣机,让它慢慢洗,第二天再晾。
吹干头发,睡觉。
这就是他们的日常。怎么样,羡慕吗?
陆凌仕睡觉之前习惯看一下QQ和微信是否有什么留言需回复,便看到了“善良的女孩”给他的留言:“吃好了饭去哪里?在干吗?不回家休息?”好像她知道他没有回家似的,他觉得奇怪。进入她的QQ空间看了看,发现她好久没有发日记和相片了,日记和相片下面有些评论和留言,她也好久没有回复了。置顶的日记标题是:“本QQ是生活号,空间留言请说人话!”日记内容只有一句话:“若不说人话说狗话,定杀不饶!”
陆凌仕试着在微信上用她的QQ号添加她的微信,这个QQ号有绑定微信,陆凌仕添加后,等她通过。
陆凌仕回复她的QQ留言,说自己下午只顾在书城看书,没有注意到她的留言,迟复勿怪。并说自己已添加了她的微信,请她通过。
第二天是星期天,陆凌仕睡到十点多才起床。起床后,发现明月已出去了。昨晚一起喝茶时明月就告诉她,星期天还要到附近一个城市去办一点事。
陆凌仕一个人在家里,试着去开那个总是锁着的门,发现锁上了。把耳贴到门上聆听里面的动静,没有听到什么异声。
陆凌仕走进明月的房间,拉开一个衣柜门,把耳贴到那个背面就是放着葫芦的衣柜的木板壁上,听了许久,没有动静,正想离开,忽然,有什么东西撞在这面木板壁上,陆凌仕感觉得出,正是葫芦撞了过来,仿佛知道他在这边偷听,故意吓他似地。陆凌仕被吓了一跳,赶紧离开明月的房间,回到自己房间迅速换上衣服,离开了家。
漫无目的地到处走走,走累了,也饿了,陆凌仕走进一家西餐厅,点了一个套餐,拿着号牌,坐到一个角落里,拿出手机,见微信上“善良的女孩”还没有通过他的好友申请。在QQ上问他要不要来吃饭,给她发去西餐厅位置,没有回复。
陆凌仕从她QQ空间上的留言看出,有些留言者似乎跟她关系颇好。他选中一位头像看起来很美的女孩,QQ昵称“伊琳”,加了她好友,很快就获得通过。
陆凌仕边吃边与她用文字聊了起来。
“你好!”
“你好”
陆凌仕发去“善良的女孩”QQ空间“伊琳”留言截图:“你认识她吗?”
“认识。”
“她在哪里?我是他朋友,好久没有她的消息。给她留言也不回复,看到她QQ空间上也没有回复你的留言。”
“我不知道她在哪里。我跟她联系也不紧密,我们只是群友,在群聚会上认识的。我给她留言也只是随便聊聊,她回不回复都没关系。你不说,我都忘了。”
“哦。谢谢你!”
“不用谢!”
“那看来,我是很难联系上她了。”
“你是不是她的……”
“不是,我只是她的一般朋友,不是她的男友。”
“呵呵……”
“虽然我看不到你的笑容,但我猜得出你的笑别有意味呀!我真不是她男友,她男友哪会没有她的消息?你不会以为我是被她抛弃的前男友吧?”
“呵呵……”
“你笑什么呀?”
“呵呵……”
“拜托,别这样阴阳怪气地笑!”
“你怎么知道我阴阳怪气?”
“感觉得出。”
“你真逗!”
“是吗?谢谢欣赏!”
“我并没有以为你是她男友或者前男友呀。你这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我本来以为你是她的……”
“她的什么?”
“你不在圈里?”
“圈?什么圈?”
“那别纠结了,算我没问。我要吃饭了。拜拜!”
“好。有空再聊。谢谢你!”
圈?什么圈呢?可能是有共同爱好的人组成的朋友圈吧,比如文友圈。陆凌仕想到这里,便不再纠结了。
陆凌仕忽然想到了什么,赶忙回家,走进明月的房间,拉开一个个抽屉,终于找到一串钥匙。陆凌仕知道,各个门钥匙都不可能只有一把,肯定有钥匙留在家里。
陆凌仕拿着那一串钥匙来试开那个锁着的门,试了两把,就打开了。
陆凌仕进去后发现那个放葫芦的衣柜门被锁上了,用那一串钥匙来试开,也是试了两把,就打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