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持变减持,是不是误导需要查清!


   大股东应该具有诚信意识,说一就是一,承诺增持变减持不仅仅是诚信问题,有没有误导或者忽悠投资者的情形亟待监管核查澄清。

     据每经新闻,2018年7月2日,唐德影视披露,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宏亮,董事赵健,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兰天在内的9位董监高承诺将在未来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亿元,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7月2日唐德影视股价下跌收报11.96元,增持公告出来以后市场信心得到提振,股价连续上涨,最高到14.97元,可是好景不长,市场大环境不佳,唐德影视股价也是一路走低,最低跌到6.45元,2018年12月中旬,唐德影视称,因为“资本市场大幅波动,加之受影视行业舆情的影响”,9位董监高承诺增持人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低于预期,预计无法在原定增持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同时将增持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唐德影视 股东增持股份提振股价的愿望十分之好,是股东高管看好公司发展的最佳诠释,但是增持股份是需要真金白银的,而不是嘴巴说说就可以完成增持的,因此对增持资金需要一个提前安排,自己能够筹集到多少资金就公告增持多少股分,不能成为一种忽悠,这既是诚信的体现,也是信息披露准确、及时的基本要求。到时候以筹集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低于预期而延迟增持,实际上已经涉嫌信披的不准确。但是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金融市场去杠杆筹资难度加大,事先可能难以准确的预期,增持股东筹不到钱增持就成为无米之炊。

    可是没有到最后增持期限截止日19年4月30日,在没有如期完成增持承诺的情况下,2018年9月,赵健提交了《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称将在三个月内将自己所持的唐德影视股票减持掉四分之一,减持原因为“个人融资需要”。此后,赵健在2018年12月底完成了减持计划,减持了公司股份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减持虽然有“个人融资需要”,毕竟融资方式多种多样,不仅仅是减持唐德影视股份一种方式,减持股份融资有何原因呢?。

  增持变减持,这节奏变的是不是太快了,思维总是跟不上事情的变化,深交所反应更快,1月4日,深交所对唐德影视下发了关注函,除去要求披露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和没有如期增持的原因外,还要求增持人说明在首次披露增持计划时有没有对增持的可行性进行充分分析和论证,是否存在误导或忽悠投资者的情形。

     深交所的关注还是触及了增持没有完成甚至部分股东增持变减持的核心所在,要求增持人说明在首次披露增持计划时有没有对增持的可行性进行充分分析和论证,因为公告中提到增持人资金筹措进度低于预期,当初对增持资金落实到何种程度是能否完成增持的关键,让人费解的是不仅不筹资增持反而减持用于个人融资,像美国上市公司特斯拉的董事长马斯克在私有化资金没有落实到位下,在推特上公布了私有化方案,结果引发美国证交会调查,因为资本市场就是一个信息场,股东私有化也好增持股份也好,都属于影响股价的重大信息,必须准确及时的公布,来不得半点虚假。

   深交所要求是否存在误导或忽悠投资者的情形。这种关注函就较为严厉了,误导或忽悠投资者是一个重大的违规问题,尤其是信披存在误导成分的话,一旦被证监会作出处罚,投资者有投资损失,是可以向有关主体提出索赔的。

   特斯拉董事长因为资金没有到位就宣布私有化,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成分,最后结果是与美国证交会达成谅解,向证交会支付数千万美元赔偿投资者并辞去特斯拉董事长的职务,这个代价还是很大 的。

  深交所缺少行政处罚权,因此既然深交所发函要求增持人说明在首次披露增持计划时有没有对增持的可行性进行充分分析和论证,是否存在误导或忽悠投资者的情形,这是存在一种合理的怀疑,那么是不是把这一案子移交给证监会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呢?

   增持变减持,管理层是应该要求有关方面给出一种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