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莫轻信他人低风险高回报的诱惑!


根据国家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期货业务,境内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境内投资者通过上述机构的交易软件或移动客户端参与境外期货交易,一旦发生纠纷,自身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公/众/号/:林枫法援团队:官/微:987553240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公/众/号/:林枫法援团队:官/微:987553240​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林枫在这里给投资者几点忠告:

1.网络交易平台投资风险高,非专业投资人士谨慎参与此类投资活动。

2.投资者不要迷信高收益投资渠道,不要被网络通讯工具认识的所谓“专业投资人”、“职业操盘手”所欺骗,坚信“天下不会掉馅饼”。

3.投资人要选择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正规交易平台理性投资,现货投资要看交易所是否具备投资的条件,投资方式是否合法合规,避免陷入非法投资活动的“漩涡”。

4.投资人发现有不法会员单位、代理商涉嫌非法经营、诈骗等犯罪活动,请向会员单位,代理商经营地公安机关举报。

 

投资市场骗局这么多,投资者对于带单老师来说就是用过即弃的爱情,被骗了不要一厢情愿的想守住虚与委蛇的嘘寒问暖这类虚妄。也请各位别再相信什么‘躺赢’,‘稳赚’,‘高收益’‘保本’,‘保息’,要在金融市场里面盈利,不是谁想盈利就可以盈利的,“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因为贪心而受骗,别被这些骗局蒙蔽了智商!如果遭遇到还未亏损的请及时远离,如果已经受骗亏损的投资朋友千万不要坐以待毙,找相关部门进行合法维权。如果你对投资有任何疑问,都可以来找我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