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圭武学术创新(二十)对人民公社低效率原因提出了自己的新看法
目前关于人民公社低效率原因的解释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自然灾害方面找原因,如受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等。二是从产权制度上找原因,认为是产权弱化导致排他性极差,从而失去对生产性努力的激励。三是从分配制度上找原因,认为公社的分配制度没有提供有效的激励。四是从社员身上找原因,如社员的自私、偷懒等。五从是公社管理上找原因,认为是代理人寻租造成了对社区福利的损害、以及瞎指挥等。六从是人口增长方面找原因,这种观点比较有影响的是黄宗智的“过密化”。黄宗智在研究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时,认为造成农业有增长而无发展的根源不是集体制本身,而是农业的“过密化”。亦即在生存压力和劳力多余的情况下,集体单位不断地投入劳动力,尽可能地增加产量而无视社员的实际收入,直到其边际产品等于零。他注意到,集体劳动犹如大家庭,不能解雇其过剩劳力,不容忍部分人失业,哪怕这意味着对其他劳动力更有效地使用。七是从人民公社规模上找原因,认为人民公社规模太大,从而带来集体行动的困境等。在上述观点中,总体看法是倾向于认为公社低效率主要是公社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其中占主流的看法是认为产权制度模糊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导致偷懒等机会主义泛滥等是最主要的原因,这里尤以林毅夫先生的观点最具代表性。
林毅夫先生把生产者合作社作为完全市场条件下的企业,通过研究他认为,公社经济不成功的主要原因是其组织内部为了激励劳动者投入劳动而进行的监督成本太高。他认为,“一个劳动者增加有效劳动投入量,既不会增加他的当前收入,也不会增加他未来的预期收入,这样他是不会有劳动积极性的,除非有人监督他”,并且,“增加劳动监督的准确程度,可以提高工人的劳动积极性”,但是另一方面,“劳动的监督是需要成本的,监督成本的增加量,往往比准确程度的增加量快得多”。因此,“如果监督成本的增加大于收入的增加”,那么,“最佳的监督程度可能就是不监督。在不能解散合作企业的前提下,计大概工,干多干少一个样,也可能就是为实现企业目标的一个理性选择”①。
后来,“杜润生为了从理论上证明人民公社不成功其必然是内部机制的问题,组织了包括林毅夫在内的课题组,专门派人收集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生产队台帐,力图在数据上支持监督成本高的理论假设。但这个假设至今仍然没有被验证。”②
经过分析和论证,笔者认为:一,主要从偷懒和监督成本的角度来解释公社低效率是一个伪命题,或至少是一个无意义命题。二,公社低效率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倾斜发展战略和政策不当所致,而公社本身应承担的责任则是次要的。
注:具体详细论述见作者相关著作和论文
作者简介: 宋圭武,国家二级教授,甘肃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主任。
宋圭武整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