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传习录》11 祖述尧舜并不是要复古


 

何老师说话 2019-01-01 19:25:51
讲解《传习录》11 祖述尧舜并不是要复古

 

【原文】爱曰:“ 圣人作经,只是要去人欲,存天理。如 五伯以下事,圣人不欲 详以示人,则诚然矣, 至 如 尧舜 以 前事, 如何 略 不 少见?” 

先生曰:“羲黄之世,其事阔疏,传之者鲜矣。 此亦可 以想见,其时全是淳庞朴素,略无文采的气象,此便是太古 之治,非后世可及。”

爱曰:“如《三坟》之类,亦有传者,孔子何以删之?”

先生曰:“纵有传者,亦于世变渐非所宜。风气益开,文采日胜,至于周末,虽欲变以夏、商之俗,已不可挽,况唐、虞乎?又况羲、黄之世乎?然其治不同,其道则一。孔子于尧舜则祖述之,于文武则宪章之。文、武之法,即是尧、舜之道。但因时致治,其设施政令,已自不同,即夏、商事业施之于周,已有不合。故周公思兼三王,其有不合,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况太古之治,岂复能行?斯固圣人之所可略也。”

又曰:“专事无为,不能如三王之因时致治,而必欲行以太古之俗,即是佛、老的学术。因时致治,不能如三王之一本于道,而以功利之必行之,即是伯者以下事业。后世儒者许多讲来讲去,只是讲得个伯术。”

又曰:“唐、虞以上之治,后世不可复也,略之可也。三代以下之治,后世不可法也,削之可也。惟三代之治可行。然而世之论三代者,不明其本,而徒事其末,则亦不可复矣!”

【讲解】这一段讲的是,徐爱向王阳明请教,孔子取舍存删古代典籍的的根据。徐爱问:“ 圣人著经,也是为了要 教人去人欲, 存天理。比如 春秋五霸之后的事(“五伯以下事”),圣人不肯把详情告诉人们,这是应该的。可是尧舜以前的事,为什么记载得也十分简略呢? 

王明明借题发挥,谈论自己用发展变化的眼光看待时代变迁的历史观, 说道:“ 伏羲、黄帝时期,发生的事情年代久远而不祥,能够记下来流传的就更少了(“其事阔疏,传之者鲜矣”)。这也是可以想象的,当时世风淳厚朴素,没有华丽修辞、 注重文饰的风气,这就是太古时代, 不是后世能比得上的。”

讲解《传习录》11 祖述尧舜并不是要复古

 

《三坟》相传是伏羲、神农、黄帝时的书。王阳明认为,“《三坟》一类的书籍没能流传下来的原因,是因为年代太过久远,因时代的变化逐渐不合时宜。即使流传下来,也会因时代的变化逐渐不合时宜。 社会风气日益开放, 文采日渐兴盛, 世道沧桑,周朝末年的时候,要恢复夏商时期的淳朴风俗,已经不可能 了,何况尧舜时的 世风呢?太古时期的伏羲、黄帝的世风就更不可能挽回了。 

各朝代国家治理的方式方法尽管各不相同,但是他们遵循的天道准则都是一致的(“然其治不同,其道则一”)。 孔子遵循尧、舜之道,效法周文王、周武王实行的制度。但是他们都因时施政,因此制度政令会有所分别。夏、商的制度在周朝施行,就已经是不合时宜的了。所以周公希望兼具大禹、商汤及文王的长处,其中有不合时宜的,就仰天思考,从夜间到白天(“故周公思兼三王,其有不合,仰而思之,夜以继日”)。何况太古时代治理之道,又哪能再施行呢?这自然是圣人认为应该略过的。”

王阳明又说:“ 专注于无为而治,不 能够像夏禹、商汤、文王时那样因时制宜地治理,而一定要恢复实行 太古时代的 典章制度, 就是佛家和道家的观点。 能够因时制宜地治理, 却不能像夏禹、商汤、文王那样始终贯彻天道,而以功利的 心态作为驱使,那就是春秋五霸以后的社会治理(“因时致治,不能如三王之一本于道,而以功利之必行之,即是伯者以下事业”)。后世的儒者讨论来讨论 去,都是在讲霸道而已。”

讲解《传习录》11 祖述尧舜并不是要复古

 

王阳明又说:“ 尧舜时代以前的社会治理,后世不可能重现, 因此可以略去不记。夏、商、周三代以后的社会治理,后世不能仿效,因此可以删减。只有夏、商、周时代的社会 治理是可行的。 但是今天那些讨论 三 代之治的学者,不明白关键宗旨,却钻研那些细枝末节,那么三代之治也不可能恢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