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与思想的思考
佛教徒的爱,是以奉献,以施与来体现,无论是施予人,还是予人以施的机会。自身行善也予人以积德。而爱情,往往总是伴随着自私的拥有和回报的要求(A爱B,那么他认为B也应该爱A,或至少B回应了A,才能形成一对恋家关系,至于单相思是不是应该纳为爱情讨论的范畴,我认为那只是爱情表象中的一种,不能称为一种完整的爱情),因而是排他的。我们知道,爱情是爱的一种,是亲情、友情、同学之情、师徒之情等诸多感情中最强烈,最多变、最复杂的一种。爱情是爱的一种,那么爱情应该也是一种奉献和给予,那么他为什么又会自私,以排他的拥有来限制爱的表达呢?有没有非排他性的爱情呢?
根据人类遗传学和社会学的观点,爱是人类得以生存的自然遗传,包括环境和感情的需要来让人类得以生存延续,而爱情的排他性同样是人类在发展进化过程中为了保存自己的基因(后代)而进化出来的一种保护机制。但是,这种观点又与原始母系社会或父系社会的存在相矛盾(至今世界上还有母系社会,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也没有知道自己的孩子是谁,所以他们不能确定自己的基因得以保留并生存)。但是,他们进化出来另一套伦理体系,既他们通过保护自己族群的后代(基因)来得以延续,从这一点来看,他们对另一个异族来说,仍然是自私的。那么,母系社会是否有爱情呢?如果有的话,那么他们的爱情至少不是一对一的排他而存在,即也许他们所有的男人都爱着所有的女人,但我想这个论段也是不太成立的。
在我国旧社会,在非洲的一些国家,曾经长期存在着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的现象,那么他们之间的感情,算不算爱情?我们的现实生活在,据我能查到的一部分资料,是存在着一种非排他性的关系,比如在很多贫穷地区,兄弟娶一个妻子,那么他们(即多夫一妻)之间的感情算不算爱情?再比如我国近代才女林徽英女士与他的多位朋友,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超过了一般的朋友,上升到一种高度的相互理解,尊重,算不算一种爱情?他们的内心是否也会有排他而带来的痛苦?
因为爱情的大多数痛苦,都是由于得不到自己爱的人的感情或身体,也不是说其根源就是爱的排他性。试图通过思考人类的爱情为什么会排他,是不是可以通过更为广泛的给以更多的自由来延续人类的社会道德和伦理,如果这种伦理成为一种社会可接受的伦理的话,会对人类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人的思想观念虽然有一定的基本参照体系,但随着环境、社会、经济的改变,也一直不断发生变化,而且糟糕的是,未必是越来越文明进步。但可以肯定的是,人们调整自己的思维观念和价值观,一是为了适应自身在社会中的生存和维护一定地位,其二也是为了减缓内心的矛盾,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的自然调整。
根据人类遗传学和社会学的观点,爱是人类得以生存的自然遗传,包括环境和感情的需要来让人类得以生存延续,而爱情的排他性同样是人类在发展进化过程中为了保存自己的基因(后代)而进化出来的一种保护机制。但是,这种观点又与原始母系社会或父系社会的存在相矛盾(至今世界上还有母系社会,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也没有知道自己的孩子是谁,所以他们不能确定自己的基因得以保留并生存)。但是,他们进化出来另一套伦理体系,既他们通过保护自己族群的后代(基因)来得以延续,从这一点来看,他们对另一个异族来说,仍然是自私的。那么,母系社会是否有爱情呢?如果有的话,那么他们的爱情至少不是一对一的排他而存在,即也许他们所有的男人都爱着所有的女人,但我想这个论段也是不太成立的。
在我国旧社会,在非洲的一些国家,曾经长期存在着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的现象,那么他们之间的感情,算不算爱情?我们的现实生活在,据我能查到的一部分资料,是存在着一种非排他性的关系,比如在很多贫穷地区,兄弟娶一个妻子,那么他们(即多夫一妻)之间的感情算不算爱情?再比如我国近代才女林徽英女士与他的多位朋友,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超过了一般的朋友,上升到一种高度的相互理解,尊重,算不算一种爱情?他们的内心是否也会有排他而带来的痛苦?
因为爱情的大多数痛苦,都是由于得不到自己爱的人的感情或身体,也不是说其根源就是爱的排他性。试图通过思考人类的爱情为什么会排他,是不是可以通过更为广泛的给以更多的自由来延续人类的社会道德和伦理,如果这种伦理成为一种社会可接受的伦理的话,会对人类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人的思想观念虽然有一定的基本参照体系,但随着环境、社会、经济的改变,也一直不断发生变化,而且糟糕的是,未必是越来越文明进步。但可以肯定的是,人们调整自己的思维观念和价值观,一是为了适应自身在社会中的生存和维护一定地位,其二也是为了减缓内心的矛盾,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的自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