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22日晚,徐峥在微博发布了一份关于“欢喜传媒集团被冒名发行或出让电影《囧妈》投资份额”的声明,表示个人执导的新片《囧妈》是欢喜传媒集团全额投资,一切以欢喜传媒集团的名义发行或出让《囧妈》投资份额的均为骗子,这已经是徐峥近几个月来第三次在网上辟谣打假了。
就在今年2月,徐峥工作室就对“徐峥沈腾《奇幻恋人》众筹即将截止,网友:只要是他俩演我必看”的消息发布声明,否认徐峥出演电影《奇幻恋人》,也从未就任何影片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公开募集任何费用。
电影众筹真的“有利可图“吗?
相关法律人士表示:“虽然目前在影视行业有成功通过众筹上映的电影,但网络上大多数电影众筹都是骗局,并且形势不容乐观。
事实上,被碰瓷的徐峥只是众多电影众筹骗局中的案例之一,在各种电影众筹骗局中,有不少的套路是将电影作品包装成一个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并利用高收益为诱饵,从而引受骗者上套。
如何发现电影众筹的蹊跷之处?
虽然电影众筹骗局频频出现,但其实只要多加考量就不难发现其中的蹊跷之处。一部电影在开拍之前,需要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单位与所在地市级以上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摄制电影片。
随后在拍摄前将电影剧本更改送到广电总局或相应的实行属地审查的省级广电部门备案,任何人都有权通过该渠道查询一部电影的立项状态,如果查询后发现连剧本都没有进行立项,电影也就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