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易经06:讼卦第六
讼卦第六
讼:坎下乾上。天水讼。
讼:初六,九二,六三,九四,九五,上九。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辩,通“辨”)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锡,通“赐”)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