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那些原本舅舅不痛、姥姥不爱的“临时工”们突然“火”了起来,“临时工”一词也经常地出现在媒体的头条——野蛮执法打人伤人的是临时工,口出雷人狂言的是“临时工”,公文里写错别字是“临时工”,拿文件怒砸百姓的女警是“临时工”,脚踢孕妇的也是法院临时工,就连捐献了上万辆劣质自行车的也是“临时工”。“临时工”现象不只是遍地开花,甚至还有愈演愈烈之势。
“临时工”一词,本是相对于企事业单位那些养尊处优的“正式工”而言的,也是计划经济模式下的怪胎——正式工指标超编了,就招几个临时的先干着吧;某领导有个关系户需要照顾照顾,但也怕招人耳目,也先从“临时工”干起吧。就这样,临时工也就慢慢地成为了一种职业,或者是一种途径。长期以来,很多临时工们干着跟正式工一样的活,却拿着低了数倍的薪水,忍受着狗一样的白眼,在社会上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最弱势群体,从来都很少有人去关注。
但是,想不到的是,“临时工”这个词在今天这个文明社会中,却得到了很多部门和媒体前所未有的重视,其关注度也远远超越了“农民工”。很多单位的“临时工”都可以开着公务车招摇过街了,很多“临时工”都可以野蛮执法了,“临时工”的工作权限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达到了单位领导的级别,都可以私自捐赠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元的物资了,真是“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风水真是可以轮流转啊!
遗憾的是,“临时工”的这种身份和角色的转换却不是社会文明的进步,更不是社会管理水平的提升,而是社会管理的悲哀!将“临时工”变成了“替罪羊”,更是对真正的“临时工”们的一种人身侮辱,是一种工作责任的栽赃和转嫁,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管理倒退。更确切地说,就是一种无能管理下的遮羞布!
“世上没有管不好的“临时工”,只有不会管理的上司”。任何一个管理者都必须为你的职务行为负责,同时也要为你的下属的行为担负管理责任,这是最基本的管理原则;再说,在任何一个组织中,就是有处罚也应该自上而下,有奖励也应该是自下而上,这是最简单的领导艺术。而那些连最基本的领导艺术、最基本的管理原理都不懂的人,凭什么位居要职?又凭什么去做别人的领导?(关注微信公众号:ud666888,获取更多企管知识!)
不懂原理的人没有原则,没有原则的人不守规则。就管理而言,最大的悲剧其实不是管理上的无能,而是不知道、不承认自己的无能;最大的错误不是工作中的失误,而是在错误发生后不择手段去掩盖。那些动辄拿着“临时工”做挡箭牌的人,其实就像几千年前喜欢“穿新衣的皇帝”一样,我们还能说他是无能吗?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弱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