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朋友帮我看看这个合同从法律角度有没有需要修正的地方,谢谢!
交通事故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XXX
受托人:XXX律师事务所
委托人于XXXX年X月XX日发生交通事故。委托人为了避免因为对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全面或理解不够准确而出现无法全面保障自身权益的情况,同时顾及到XXXX等伤情带来的不便走动对处理事件的不利影响,委托人就此交通事故人伤索赔一案委托受托人担任其代理人协助其进行损害赔偿索赔。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商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指派 XXX律师为委托人与XXX交通事故纠纷案的代理人。
二、受托人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保守私人隐私,切实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代理义务,负责该案的证据组织、沟通谈判等索赔、调解、诉讼等活动。
三、委托人必须向受托人如实反映案情,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并确保真实合法。
四、受托人的代理权限:
在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申诉的范围内,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确定。
五、代理费及支付方法:
整个案件代理费为:xxx万元。(包括第一次立案日前的索赔和后续索赔)
本合同签订并委托人支付xxx元,合同生效。第一次诉讼材料提交法院当日委托人再付xxx元,一审结束后如本方需要提出上诉(或对方对法院判决提起上诉),委托人再付xxx元。第一次索赔执行完毕(或对方支付完赔款后)委托人再付xxx元。(后续索赔代理费为:x万元,支付方式再议)
受托人在为委托人提供相关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办案费(含鉴定费、公证费、办案所需差旅费、以及受托人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由委托人按国家规定标准另行据实支付,支付时间协商解决。受托人提前通知委托人,留出准备时间。
关于律师费索赔问题,如果受托人未能将律师费(包括上述办案费等)追讨回来,则委托人扣减代理费xxx元。如果能追讨回来则委托人另外奖励受托人xxx元。
六、风险提示:
双方签订合同后、委托人付款前,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交《xxx律师事务所民事案件诉讼风险须知》,告知委托人民事案件审理因涉及诉讼参加人的取态与反应、承办法官依法之自由裁量权、证据之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间的差异等因素,且尽量告知委托人须自行承担可能的诉讼风险。
特别风险提示:
1、委托人应保证其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当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发现委托人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提供伪证的,受托人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费用不予退回;
2、执行阶段可能出现被告(第三人)丧失清偿能力或下落不明导致无财产或无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
3、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证据或者不提供原始证据或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导致败诉的风险。(受托人应在组织证据时充分预判及准备。)
七、变更与履约变化约定
1、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如需终止合同请及时通知对方。
2、受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合同,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3、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4、委托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相关费用,受托人有权终止履行合同。
5、受托人因委托人过错或委托人的要求超出合理范围而终止合同的,受托人扣除承办该项法律事务的实际支出后余额退还委托人。
6、如受托人或委托人依据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委托,代理费依据相应的工作量进行扣除,剩余部分在解约时退回委托人。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
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索赔终结止。
九、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受托人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委托人:(签字指印)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姓名:xxx 名 称: xxxx律师事务所
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xxx 电话:xxxx
xxx 律师姓名:xxx 电话:xxxx
电话:xxxx
住址:唐山市xxx 律所地址:唐山市xxxx
签订时间: 2020年x月x日
签订地点:唐山市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