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总规模预计为35.9万亿元,名义增长14.7%,显著高于当年GDP增速,占GDP比重达到36.2%,同比提升1.4个百分点。数字经济已成为近年来带动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预计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对GDP的贡献为76.1 %,相比2018年的67.9%有大幅增长。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成为带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核心关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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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就业的重要渠道

据《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白皮书(2019)》显示,数字经济领域的就业岗位为1.91亿个,占当年总就业人数的24.6%。

商业发展的重要加速器

随着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交易平台的发展,我国电子商务规模的不断发展壮大。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为34.81万亿元,同比上年增长6.7%,电子商务行业日益走向成熟化。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金额达249.88万亿元,同比增长20%,近年来,中国网络支付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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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的重要方式

数字经济与传统经济的深度融合,使得以网约车、共享单车、外卖、在线教育等为代表的一系列新业态层出不穷,并不断发展壮大。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6月,中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达2.32亿,线上外卖用户规模达到4.21亿人,网约车用户规模达33亿人。

 

区域发展的助推器

从数字经济总量来看,2018年,长三角地区数字经济规模最大达到8.63万亿元,珠三角地区次之,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31万亿元,京津冀地区数字经济规模为3.46万亿元,东北地区和西北地区数字经济发展相对较慢,分别为1.60万亿元和1.26万亿元,数字经济规模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具有较强的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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