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制度再启改革,资本市场发展迎来新格局


 12月14日,沪深交易所发布退市新规的征求意见稿,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也是继2006年、2012年、2014年、2018年之后,监管部门第五次对退市制度进行改革。从时间上看,近八年来四次启动改革,也凸显出监管部门改革退市制度的决心。

 

从前后五次改革结果看,可谓各有侧重。比如2006年主要是配合证券法修订,明确规定了终止上市条件等;2012年则丰富了退市条款,面值退市标准,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退市指标体系初步形成;2014年主要推出主动退市制度、明确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2018年则是受长生生物疫苗造假案的影响,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

此次退市制度改革,则主要涉及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违法类、退市流程、退市整理期,以及风险警示等多个方面。事实上,对于退市制度的改革,新的退市标准更受关注。相对而言,退市新规并不乏亮点。

比如财务类指标。现行制度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亏损三年或四年将会被强制退市,考核指标过于单一。现实案例中,不乏有上市公司为了规避退市,或大肆甩卖资产,或通过政府补贴,或转让股权等方式达到目的。事实说明,这些招数还真的非常“有效”。新规同样考核上市公司的盈利状况,但考核的是扣非前后的净利润,此外,营收不得低于1亿元。这也意味着,今后靠甩卖资产、政府补贴的模式规避退市的路走不通了。

再如上市公司信披是市场监管的老大难问题。新规规定,上市公司如果拒不披露重大信息的,将会启动强制退市的程序。A股曾经有多家上市公司在监管部门的三令五申下,也不披露相关信息,今后这现象有望得到杜绝,否则上市公司将面临着退市的代价。此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如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的,那么也将面临着强制退市的风险。比如市场上曾有上市公司出现董事会长期失控等情形。将上市公司信披与规范运作作为退市考核标准,所产生的威慑力是非常巨大的。

客观上,此次退市制度的改革,也是注册制启动试点背景下的必然。科创板与创业板允许亏损企业上市,这类企业或在有限的三至四年内还无法实现盈利,这显然将触及现行退市制度的条款。因此,退市新规也是为了建立与注册制相适宜的常态化退市机制。

毫无疑问,监管部门再一次对退市制度进行深化改革,将产生非常积极的影响。虽然历经多次改革,但股市中的空壳公司、僵尸企业、长期亏损企业,以及财务状况严重不良的企业等不在少数,而现行退市制度并不能将这类公司扫地出门。事实上,这类公司的存在,既从整体上影响了上市公司的质量,也在市场上产生了不良的负面效应。将这类上市公司强制退市,对于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良币驱逐劣币的功能,都将是大有裨益的,对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亦同样如此。

退市新规也将倒逼上市公司提升治理水平。一家上市公司从上市到最终的退市,某种意义上其公司治理水平的高低也会产生非常重要的作用。像华泽钴镍这家上市公司就是如此。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紊乱,其巨量资金被大股东占用且长期不还,导致其资金链断裂,最终步入终止上市的命运。该案例应该引起所有上市公司的重视。

此外,退市新规的出台,也有利于重塑A股市场的投资理念。虽然近几年来,蓝筹股与白马股表现不俗,且百元股数量大增,价值投资理念也开始在市场上生根发芽。但市场上炒“小”炒“新”炒“差”的氛围依旧浓厚,而且,某些投资者还热衷于炒作“问题股”。在退市新规正式实施后,今后炒作“问题股”将会面临巨大的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