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咖啡愿意支付1.8亿美元和解,再次证明美国证交会打击财务造假和信息披露违规违法的严厉性,揭示美国法律综指让财务造假者牢底坐穿或者是罚的你赔的你倾家荡产。
根据瑞幸咖啡自查,交易于2019年4月开始编造,具体是瑞幸咖啡2019年的净收入增加约21.2亿元,其中第二季度为2.5亿元,第三季度为7亿元,第四季度为11.7亿元。因此美国证交会向纽约南区的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指控瑞幸咖啡违反美国联邦证券法的反欺诈、上报、账簿和记录以及内部控制条款,不仅是财务造假问题,而是多项指控。起诉书称,在瑞幸咖啡从事欺诈行为的上述时间段内,该公司从债券和股票投资者那里筹集了超过8.64亿美元资金。
萨班斯法案规定,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处罚是500万-2500万美元,缘何瑞幸咖啡需要支付高达1.6亿美元的和解金额,我们无从准确知道有关信息,但肯定有瑞幸咖啡的无奈之处,但有三点需要值得关注,一个是萨班斯法案规定,公司CEO和CFO必须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宣誓,如果提供不真实的财务报表,将会面临10到20年的监禁,以及100万到500万美元的罚款,另一个是美国司法体系存在惩罚性罚款,根本就没有上限。三是瑞幸咖啡争取支付罚款,取得更多的缓和余地,美国证交会指认瑞幸咖啡欺诈,一旦法院认定瑞幸咖啡存在证券欺诈,据业内律师观点,那么在后续的投资者诉讼中,就没有任何缓和的余地。另外,瑞幸咖啡还有美国司法部针对他们的高管刑事责任的诉讼,如果此次不达成和解,对高管刑事责任诉讼案也同样非常不利。这就有点破财消灾的况味,支付高额罚款是为以后的诉讼争取主动权,可是这个代价是很大的,也是沉重的,有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无奈与辛酸。
瑞幸咖啡在19年4月23日提交招股书,招股书的财务数据截止日 是3月31日,瑞幸咖啡门店数量已达2370家,其中快取店2193家,累计交易客户超过1680万人,瑞幸咖啡交易造假是在4月份开始,因此按照中国股市习惯,不属于财务造假上市,而是上市以后的财务造假,也就是信息披露违规。根据证券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最高也就是1000万元罚款,相对于美国11.7亿元人民币罚款,即使考虑到对高管的处罚,证券法规定;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也远远达不到瑞幸咖啡11.7亿元人民币的罚款。
新证券法被认为是大幅度提升资本市场违规违法成本,这是与过去证券法最高60万元相比,历史上最高60万元罚款对于资本市场动不动就是亿元利益相比,简直就是鼓励市场主体违规违法,长期以来被市场诟病,修改证券法不仅仅要与历史相比,还要与世界成熟国家的监管体系看齐,才能有效震慑违规违法主体,如果依然与国内历史相比,所谓的大幅度提高处罚力度,可能是依然无法震慑市场违规违法主体的,与美国很多年前制定的法律相比,处罚力度依然是很轻的,这凸显一个什么问题,我国法律对资本市场的乱象依然有较高的容忍度,缺少强有力的司法行政体系处罚市场违规违法行为,也缺少一种前瞻性。
不管是科创板、创业板、主板,很多公司的招股书遭遇媒体各种各样的质疑,包括财务数据真实性、信息披露瑕疵,可见在现有的证券法处罚体系下,上市公司依然是缺少敬畏法律敬畏市场敬畏投资者的心,一个是处罚偏轻,即使是1000万元罚款,与上市利益相比,依然是微不足道的,另一个是处罚不及时不到位,尽管有人说处罚仅仅是违规违法的一方面,还面临投资者索赔,但投资者索赔与行政处罚是两码事。瑞幸咖啡在支付了1.8亿美元和解金以后,瑞幸公司、相关董监高、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还可能面临巨额的集体诉讼,一样面临美国的集体诉讼。
一个国家的股市,即使快马加鞭开足马力的IPO ,让二级市场投资者有抵触情绪,就是不能化解IPO 堰塞湖,说明这个市场是存在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的,那就是上市利益太过诱惑人,承担的责任可能太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