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因素


 伴着哭声出生,人们一生都在追求幸福。

 

一万个人就有一万个关于幸福的定义,注重自由的就愿意直接躺在沙滩上晒太阳,而不是早起出海经打渔、再把小渔船换成渔轮,之后再买个沙滩躲在上面晒太阳;关注财富的,就把财务自由作为幸福的底线,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要去哪里就去哪里就是幸福了;注重关系和谐的呢,就更愿意抽出时间和精力陪伴家人,其乐融融、几代同堂就是幸福了。

 

财富、时间差异巨大的国人,都可能拥有幸福的感觉——身体健康、有钱、有闲、家庭和睦都促进人们产生幸福感,但都不是绝对、决定因素。

 

解决问题

 

多年前,央视记者在大街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如此,把不少人问得摸不着头脑。

 

人是否幸福没有统一的标准,要是有一个标准就好了,就能指导我们客观地判断人是否幸福、引导我们从社会层面给人们创造幸福了。

 

在我的心目中,“解决了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可以作为一个客观衡量人幸福的标准的。

 

追求幸福的人们却一直被各种问题所纠缠,包括工作的、生活的,包括国家的、团队的、家庭的、个人的,这些从未间断的问题让人感到压力、感到焦虑,解决了这些问题,就等于把人从“坑”中拉上岸来。

 

追求

 

问题不断产生,追求幸福的过程就是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解决了问题的结果和解决问题的过程都会让人感到幸福。

 

疫情、压力都无法阻碍我们的幸福感产生,更无法阻挡我们追求幸福。

 

为了幸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