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创新律师观察系列(一)


 现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成为社会的主流追求之一,也是年轻人特别是大学毕业生重要的人生选择之一,但是,经常听到很多创业年轻人感叹“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其实是很多年轻人只是具有创业的激情,对于创业的风险与实践步骤缺乏真正的理解,律师是社会中经常接触到纠纷与矛盾的社会群体,也许市场中一百项交易,99项成功,有一项产生矛盾,就会来到律师面前,也许律师对于社会的观察是灰色系的,但是也是最为理性的,从本文开始,作者就从律师的角度来观察创新创业,这次主要观察创业的组织形式选择与运行注意事项。

任何个人或者个人组成的团体,想要进行社会经济行为,就需要经过工商部门(或者市场监督部门)的注册,成为合法的市场经济主体,依据现行法律,市场经济主体一般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它们的区别就在于对外承担责任的限度不同即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在创业过程中,对于组织形态的选择不仅要考虑税务筹划还要考虑对外责任的承担同时也要考虑股东或合伙人之间的关系,现实中,年轻人创业需要考虑以下两个问题:

(一)、资源的整合是人合还是资合;

在市场主体进行市场运行过程中同时存在着资金的流动,劳动者劳动力的付出、凝结,产品与服务的流动以及相关技术的应用等不同的资源流动;从而在市场主体经营过程中,会出现资金投放与回收,原材料的购进与产品的销售或服务的销售,劳动人员的选聘、劳动与报酬发放,技术的投入及其技术使用费的付出;最终在市场主体的组建中会出现资金的投入、技术的投入、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管理才能投入或者销售渠道等各种资源的投入,这些投入根据市场主体从事的行业不同,从而显示出不同的组合状态,并不是市场经济只是资本游戏这样简单,因此,创业者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要有清晰的认识;

1、从事的行业是重资产行业还是轻资产行业,例如:机械制造业与服装设计行业,就会出现企业的重心不同,也就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固定资产规模还是专业人员的专业能力,从而决定企业的股权设计不同,重资产行业可以完全按照投入资金比例构建股权结构,而轻资产行业必须在股权比例中为核心创新人员预留一些份额或者进行股权激励;

2、企业的盈利模式不同,就决定了企业的权利结构;

如果企业的盈利模式是传统的生产销售型,企业的股权结构可以采取传统公司结构即资合型,而企业盈利完全依靠企业各个员工独立作战,收入采取提成制,这样的企业基本上是人合型;

3、创业者需要明白专才与通才的区别,本质上社会上很多人都是专才,很多创业者一般设立公司时,都是设想或者要求“志同道合”或者“志趣相投”,往往股东或者合伙人是相同专业背景,其实,在企业运行过程中,专业技术研究、应用与企业管理以及企业投融资是具有重大差异的,作者经常看到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理工男,为企业管理或企业融资一筹莫展;

(二)、民主与专断

其实在现今的企业管理过程中,作者经常听到很多管理咨询公司的课件中宣称“细节决定成败”、“决定成败在于执行力”甚至更有霸气的观点“老板没有错误”,其实这些观点需要进行仔细的辩证,没有大局观,只重视细节的管理者那只是办事员,只懂执行不会思考的员工就没有创造力,老板没有错误,企业却有生意失利、企业破产;同样道理,民主与专断的关系也是如此,过度重视民主,出现久拖不决,过度强调专断,失去了事先纠错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