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组织专班推进。为做好“四集中”兜底保障工作,扶贫办、卫生院、民政所、劳保所等镇直站所主要负责同志和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推进落实。这项工作涉及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统筹,搞好各村的指导,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6月底前完成场所建设任务,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全部入住。
二要广泛宣传发动。各行政村要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组织村级脱贫攻坚“五支队伍”采取入户宣传、电话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特殊困难群体“四集中”兜底保障的对象范围、政策标准、工作原则、方法步骤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符合条件的特殊贫困人员实现“应住尽住、不落一人”。
三要严格督导检查。此项工作已纳入上级暗访督查内容,实行常态化暗访、常态化通报、常态化约谈问责。对存在漏登、漏报、漏管、漏养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村,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成绩;对存在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严肃党政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