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后,企业还可以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节税
众所周知,我国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东部的经济相较于西部要好得多,所以我国现在也推出了一些相应的政策来刺激西部区域的经济发展,其中最出名的就是西部大开发政策,西开政策主要是针对企业的所得税部分,能够减按15%纳税。但是有的企业并不想为了能够享受西开政策而在西部入驻,这就导致了虽然这个政策推出了十几年,但是西部的经济还是落后于东部。目前很多西部的区县开始实行总部经济招商,吸引企业注册在当地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不需要企业实地办公。

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在于对入驻享受政策的企业提供了相应的税收筹划环境,帮助企业合理合法减轻税收压力。例如在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即可享受核定征收,核定所得税为开票金额的0.95%~2.19%,综合税率在5%左右,是各种缺乏成本费用的服务行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好办法;
开设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者新公司在税收洼地园区(重庆、江苏等),享受总部经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财政扶持返还(返还地方留存30%~80%)
开设与自己主公司相匹配的个人独资企业,通过业务分流将部分业务让个人独资企业去承接,个人独资享受核定征收根据自身公司的情况来进行方案定制。核定税率在0.95%—2.19%!详情可关注《税收政策筹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