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志向远大,项羽鼠目寸光


刘邦和项羽的第一点不同是:刘邦志向远大,项羽鼠目寸光。

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他们在胜利面前表现出的心态来证明。

秦二世三年的十月,刘邦攻进了关中,后来项羽也进入了咸阳,他们获得了推翻秦王朝的胜利。在这场胜利面前,刘邦和项羽的表现完全不同。

刘邦不杀子婴,约法三章,不受犒赏,秋毫无犯,而且退出秦王宫,还军霸上。这是一个了不得的举动,这个举动的意义范增看出来了。

范增对项羽说,项王,刘邦这个人可不能小看,据臣所知,刘邦原来在沛县的时候是喜欢钱财、喜欢酒肉、喜欢女人的人。现在这样一个人来到秦皇宫看见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美女珍馐居然不动声色、秋毫无犯,他有这么大的克制力,其志不在小,他的志向一定是很大的——他能够把这些东西都不放在眼里了,这个人是绝不可以小看的。

但项羽听不进去,刘邦嘛,他有什么了不起?他其志不小又能怎么样?

项羽自己是怎么做的呢?杀子婴,烧宫室,屠咸阳……项羽做得很不好的一件事,就是他每攻下一座城池就屠城,史书上的记载是四个字:城无遗类。

就是说项羽他把一个城攻下以后,这个城里面就没有活口了,那肯定是连妇女儿童都在屠杀之列了,而且项羽一把火烧掉了秦王朝的皇宫,这样做是不得人心的,项羽完全不动脑筋,就这么做了。

做完以后,有人就出来劝说项羽,说咸阳这个地方是帝王之都,如果您想称皇称帝的话,应该定都咸阳。

但是,这个时候秦的皇宫已经被项羽烧光了,也没地方住了,项羽又一门心思想回家去,回他的老家去。于是就说了这样的话:“富贵而不还乡,如衣锦夜行。”

什么叫做衣锦夜行呢?就是穿着漂亮的衣服在黑咕隆咚的晚上走,谁看得见呢?应该穿上漂亮的衣服回家乡去,这个叫做衣锦还乡——“衣锦夜行”、“衣锦还乡”这两个成语就是从这儿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