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重庆市经纪人协会” 娘家
经纪天下 周顺恺题
2020年7月23日下午,重庆市经纪人协会黄天缘会长邀请有关领导杨成理、刘强、杨朝虹、范娟、杨四春等就协会工作建言献策,信息沟通和工作部署。
黄天缘、杨朝虹、杨成理、蔡律在经纪人协会
我曾在重庆市经纪人协会任职,协会一直关心我的进步与成长,我在这里获益良多,因此,我把重庆市经纪人协会当作我的娘家。
经纪人之家 周顺恺题
“经纪”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行业,尽管极个别人蔑视、贬低、小视,但阻止不了蓬勃的生命力,经纪就是做生意,小指一个家庭的家务管理,大指一个国家的经国济民。经纪人“是指在经纪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重庆市老科协副会长杨成理认为:现代经纪行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市场资源配置活动和交易活动不可或缺的功能,是市场经济的杠杆和润滑剂,对市场功能具有放大效应,对区域经济、产业经济具有倍增效应。
就是高大上的金融在我看来也是金融资源配置的中介活动,前香港金融管理局任志刚总裁表述:金融就是资金融通的意思,即是将资金从有剩余资金的单位,带引到需要资金的单位,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金融中介活动,将储蓄资金带引到投资,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和增长。资金融通得好,经济便发达。金融机构则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货币对应着一块资源,谁掌握了一定量的货币,谁就掌握了一定量的资源,而且是流动性最强的资源。
杨成理、黄天缘、蔡律在经纪人协会合影
就算是当下文化艺术日趋繁荣、传统文化复兴的中国,文化经纪依然重要,不仅要有文化艺术的鉴赏能力,丰富扎实的专业知识,明察秋毫的慧眼鉴别,捕捉文化艺术市场信息,丰富多彩的社会人文资源,以及交易撮合能力,当好一个文化经纪人可不简单!
为维护市场秩序,规范经纪活动,促进经纪业发展,保障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规,《经纪人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4号)于2004年8月28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了贯彻落实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现行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进行了清理。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工商行政管理规章的决定》(2016年4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经纪人管理办法》于2016年4月29日废止。
重庆是中国最早认可、确立经纪人合法地位的城市之一,重庆市经纪人协会是中国西部地区的第一个经纪人协会。 早在1986年9月就经考核确认了62名经纪人;重庆还是最早颁布实施经纪人地方法规的城市,1998年就有了《重庆市经纪人条例》,2005年《重庆市经纪人条例》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并于2006年1月1日实施。
重庆经纪人协会连接现代制造和服务业,运用信息渠道优势,服务和发展重庆经济, 发挥政府和市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和服务、自律、代表、协调、监督职能。传递政府政策信息,反映企业愿望和诉求。不仅如此,重庆市经纪人协会还向党委、政府奉献智慧、思想及立法建议。
2007年针对重庆建设长江上游金融中心的“难有作为论”、“已经建成论”、“金融次要论”、“积极推进论”,比较分析北京、上海、深圳、重庆建设金融中心的政策与路径,笔者提出重庆的战略对策,撰文《关于重庆建设长江上游金融中心的若干建议》、《抢抓城乡统筹发展机遇,加快重庆打造西部金融中心的对策建议》。为促进渝港两地金融合作,保障渝港民间融资渠道的市场机制及合法运作,笔者建议重庆市制订《渝港民间融资中介促进条例》。通过前瞻性的立法,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民间力量、公司规范”的模式,打造一种全新的渝港民间融资平台。这些系列建议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给予表彰。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的快速发展和应用,人们接收、处理、转化信息的能力前所未有的提高,经纪形态也发生很大变化,跨区域资源配置把经纪产业地位推到更高阶段。城市发展由单纯的土地运营向综合的“产业开发”和“资源配置”转变,由生产要素聚集向“创新突破”、“科技都市”转变,“科技赋能、产业支撑、文化铸魂、高端配套、体制创新。依托、挖掘资源禀赋(各种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梳理、打造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独特的产业支撑体系,建议 “平台先行、行业示范、分建共享、集中服务”展开工作。要研究区域经济的协同、配套,借力发展,差异化发展。高端配套包括产业链的配套,城市间、区域间资源配套,重视吸引人才的自然生态环境,优质的中小学、职业教育、健康医疗的配套等等,经纪人成了区域经济产业的顶层设计者,受到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的普遍欢迎。
清佚名《燕台口号一百首》中有一诗云:“骡马牵连入市沽,倩他经纪较锱铢。可怜长尾刀刀剪,指鹿论钱得价无。”诗中有一小注云:“买卖作中者曰‘经纪’。” 史料载,在西汉,经纪人被称为 "驹侩" ;唐代,称经纪人为牙人,牙郎;到了宋,元时期,出现了外贸经纪人,宋代称 "牙侩" ,元代称" 舶牙"明清时期,经纪人称 "牙人" ,明代还把牙人分为官牙和私牙,同时还出现了牙行,即细指代客商撮合买卖的店铺。清代,在对外贸易中,经纪人被称为 "外洋行"。清代后期还出现了专门的对外贸易的经纪人 "买办"。到了民国时期,随着经营股票和债券买卖的出现,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债券经纪人。解放初,我国对经纪人采取限制,取缔政策,同时规定经纪人在指定的场所,设立了全民和集体所有制的信托,经纪机构,兼营购销双方的居间业务。
改革开放以来,经纪人行业得到快速恢复与发展,1995年10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经纪人管理办法》指出:“本办法所称经纪人,是指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给经纪人明确的法律定位,相信古老而又常新经纪行业精英将用知识和智慧谱写时代新篇章!
蔡律 2020年 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