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爱与自残
喻建国
自爱,爱护自己的身体,珍惜自己的名誉,保护属于自己的所有存在。也因为自爱,更是自重。《老子》有曰:“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唐·韩愈《答刘秀才论史书》有曰:“仆虽呆,亦粗知自爱,实不敢率尔为也。”明·方孝孺《与讷斋先生书》有曰:“违远日久,愿见之心甚於饥渴。冬寒,惟万倍自爱。”自爱是个体的一种行为,显见于保护属于自己的所有存在,这当然首先要保护好属于自己的身体和与身体身价息息相关的名誉。
自残是指人对自身肢体和精神的自我伤害。一般来说,自我对精神的伤害难以觉察,显见的是是自我对自己肢体的伤害。自残的最极端情况就是自杀。自残行为并不少见。每个人都可能产生过自残的念头,只是大多数人没有采取实际行动而已。
每个人都存在着创造与毁灭的欲望。GOPLA在解释自残行为的时候是通过发展需求这一层面的,当个体的发展受阻时,会产生一种另类改变,即通过毁灭来实现精神能量的释放,这就出现了自残。有些时候,当个体存在期望过高的期盼时,往往会比其他人感受到更多的挫折。又有些时候个体自感自己完全有条件能够达到某种境遇,而恰又是自己总不能够达到该境遇,为此个体希望斩断这样的愿望,采取了极端手段。自残是个体的一种压力转移的方式。自残是一种不良的发泄方式。一些人会习惯于增加自身肉体的痛苦来减轻精神的痛苦。
自残还有其他内蕴性的内容:为榨取钱财,如敲诈,保险索赔而采用的自残;为逃避受到法律制裁而采取的自残等。此时自残已经是一种策略性行为。从心态角度来看,自爱是悦纳的展现,是个体拥有成熟心态的展现;自残则是个体抗纳的展现,是个体拥有不成熟心态的展现。
个体经常使自己快乐,这是自爱的表现;个体经常使自己怨尤,这是自残的表现。为此人们应该经常使自己在生活中去感受快乐,而千万不要使自己在生活中经常去感受怨尤。多多自爱,绝不自残。可是在社会上经常可以看到很多人由于心态不成熟,在面对同样的现实时,他们唉声叹气,怨声载道,满心怨尤,殊不知这时他们正在自残。
没有一个人会不想自爱,除了特殊情况,也没有一个人会期望自残。但是究竟怎样自爱,却有很多人不明白。要自爱很简单,凡能够让自己快乐的事情,就积极去干,让快乐与自己常在,这就是实践自爱的表现。一天有24个小时,让自己经常去寻找使自己快乐的事情,让自爱普撒在自己的生活中,普撒在自己的学习中,普撒在自己的工作中。要自残也很简单,只需在自己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处处时时让自己感受不快乐,感受怨尤,自残就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