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行业成本费用怎么解决?核定征收低至3%
前情提示:园林行业相当于属于建筑行业的分支,一般园林企业可分为:景观设计企业或研究院所、工程施工企业、苗木种植企业等专项业务经营企业和设计―施工―苗木―养护一体化企业。
目前国内大型园林企业大都为设计―施工―苗木―养护一体化企业,该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更好地将设计理念和工程施工结合起来,同时,也能避免外购苗木对设计和施工带来的限制,减少中间环节交易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成本费用没有多少,相反,利润就是相当高的。而25%的企业所得税也是该行业重点关注的对象,都想合理的降低自身的综合税率。在前几年,可以通过买卖F票等不正当的操作方式来充当成本降低所得税,但是在最近几年,税局对相关的F票管控较为严格,以前那些操作方式均无法再实施,所以就有了“总部经济招商”的方式来合理节约税收。
其实,总部(l8O)经济招商成立已经很多年了,很多(O834)贫困的区县,为了能带动当地的(2l92)经济发展,所以就会出具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纳税。这种模式不需要企业实体办公、不需要企业实体投资、不需要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模式经营地点等。只需要在相对的园区成立一家或者多家小规模企业,以业务的方式来合理的取得F票。
而且在园区注册的小规模企业综合税率都是比较低的。而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可享受核定征收的政策,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然后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进行计算纳税,综合税率目前在3%左右(疫情期间增值税减按1%征收),可直接解决原企业25%的企业所得税,具体案例如下:
例如:某园林设计院A,排除基本的成本进项费用后,还剩下400万的利润,而这400万的利润就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纳税额差不多100万元左右,税负确实很高。若在税收洼地园区成立一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B,A与B进行正常的业务来往,合理的转移400万的利润到B公司,那么A公司就几乎没有利润,所以也就没有企业所得税了。而B公司400万的营业额在没有成本的情况下在园区所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400万/1.01*1%=3.96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小规模增值税减按1%征收)
附加税:3.96万*6%=0.24万(小规模附加税减半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400万*10%*30%-40500=7.95万(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
总纳税额为12.15万,综合税率为3%,完税后可直接供法人自由支配,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友情提示:若本文没有解决您的问题,请私信或评论小编咨询适合本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
企业入驻全程无需法人亲自到场办理,所有流程均由专人负责,享受一站式服务。更多详情请关注“灵活的胖胖”
本文作者:十方诚税小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