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核定征收,合理降低税收压力


 个人独资核定征收,合理降低税收压力

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大家都赚得满钵盆体。而税负的压力同时也增加了,特别是面对很多拿了钱出去,但是却无法取得发票入账的企业,企业所得税这一块就会很重。那么如此,又能怎样降低税负压力呢?那么小编今天来和大家好好唠唠。

在园区成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政策,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行业利润率的10%,在按照五级累进制来计算,最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在0.5%--2.1%,个人独资企业综合税负在3%左右。而且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开具专票或者是普票,既可以进行抵扣,也可以作为成本入账。

 

例如有某一家建筑公司,为了拿下工程,前期的加上后期的,可能有无法入账的成本500万,那么这笔钱又该如何作为成本入账呢?

个独增值税:500/(1+1%)×1%=4.55万元

个独附加税:4.55*6%=0.273万元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500/1.01*10%*35%-6.55=10.78万元

总纳税额:4.55+0.273+10.78=15.603

综合税率:15.603/500=3.1%

相当于我们在企业税负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合理运用园区税收优惠政策,可以给企业降低不少的税负。这对于企业来说,也是非常好的一个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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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十方诚税小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