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民政部门、卫健部门、医保部门、人社部门、公安户籍管理职能合并为民生部门。 二、将组织部门、党校合并,将统战部门、行政学院、工商联、民宗部门合并,分别挂上述六块牌子,其中,党校、行政学院牌子分别挂在校区。 三、将公安部门的交通警察职能并于交通运输部门,实行双重管理,以交通运输部门为主,公安部门分管业务指导。 四、撤销科技部门,将职能分别划转发改、教育、经信部门。 五、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政研部门合并,分别为它们政研服务。 六、将国资机构、税务机构、财政部门合并为新的财政部门。 七、将公安部门的看守监管职能并入司法行政部门。 八、人大强化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单设审判监督内设机构。 九、将自然资源部门、住建部门合并。 十、取消部门二级单位建制,改设内部机构或推向社会。 十一、取消科研、检测、监测等事业单位编制,推向社会,市场化。
机构深度改革思路建议
评论
34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