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法院:彩礼返还起纠纷 刚柔并济促案结


正义之声网讯(永吉法院 刘芮廷、杜雨鸿)彩礼的给付是以双方结婚为目的的一种赠与行为,是附带条件的赠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男女双方订婚的彩礼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然而,一旦双方不能缔结婚姻,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甚至会对簿公堂。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一起要求女方返还订婚彩礼的案件。

小伙高某与女孩刘某相识4个月就走入了婚姻殿堂。婚前,经济并不宽裕的高某家给予刘某家“彩礼”20万元,高某的父母也为此欠下了外债。高额彩礼并未换来甜蜜婚姻,婚后两人矛盾频发,一次大吵后刘某两年未回过家,所谓的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对婚姻心灰意冷的高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刘某退还彩礼,二人经调解自愿离婚。调解书生效后,刘某却拒不返还高某彩礼钱,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久前,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对刘某的车辆、房产、存款等信息进行查询,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高某申请,执行法官准备对刘某采取拘留措施。而刘某却仍态度强硬、振振有词:“我认蹲了,没钱!”执行人员依法将刘某带回做体检,履行DNA、指纹录入等送拘前程序。但是,“司法拘留”是惩戒妨害诉讼活动行为的执行措施,要想真正解决问题,还是要被执行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自愿履行义务。为了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积极与刘某的父母联系,争取让其父母帮忙代还。一番努力下,法官了解到,刘某的父母已离异并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而刘某的彩礼钱也曾给予其父母各两万元。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刘某继母终于同意代还彩礼款15000元,但高某却不同意了,“必须今日给5万元,否则不撤销拘留申请”。执行法官只能又回头做高某的工作……当晚7点,刘某的继母从九台开车赶到法院。在执行法官面对面的居中调解下,双方同意当日先给付15000元,本着互相理解原则,双方约定了分期还款计划:9月20日前给付10000元,剩余彩礼款于10月1日起,每月20日前给付1500元,直至全部返还完毕。9月20日,刘某继母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如约履行还款计划,给付一万元。

编辑:正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