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不缺政策和技术,缺执行力
刘纯银
看着今天北京环球影城里的“霍格沃茨城堡”,北京建工资源公司的建设者们,还记得这片土地6年前的样子——杂草丛生、荆棘遍野。更令头痛的是:其所在地经过拆迁等处置后,土壤结构松散,地下还掩埋了数量庞大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10月18日澎湃新闻)
众所周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业也同时快速发展,相伴而产生的建筑垃圾日益增多。据统计分析,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1/3以上。特别是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乱倒乱卸等问题,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而且存在一定的安全、环保隐患。
为推进工程建设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促进绿色建造和建筑业转型升级,早在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就明确: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2015年4月,我国《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也要求“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10多年时间过去了,虽然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在处理设备、生产技术、标准规范、产品质量、使用示范等环节均已突破瓶颈,建筑垃圾资源化平台逐步完善,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但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不容乐观:截至2020年底在全国35个试点城市中,大约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近600个,资源化处理能力达到了每年5.5亿吨,但其中实际实现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只有3.5亿吨,利用率仅为10%左右,而欧美发达国家的利用率在95%以上。
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以及城市的发展、土地的日益紧张,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势在必行。让人高兴的看到:虽然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整体偏低,但从此次北京环球影城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达97%的实事中可以得出:我国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不缺政策和技术支撑,而是一些地方政府在思想上不够重视,政策及法律执行上不够给力,导致一些单位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被动应付。
好环境是“干”出来的,好政策重在“执行力”。期待各地,尤其是建设单位要依法依规排放建筑垃圾,并按照“谁排放、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首要责任,依法依规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减量化的目标、措施和费用,并监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具体落实。同时,要在认真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创新驱动,坚持系统推进,像北京环球影城项目那样,主动加大技术攻关,力求从建筑垃圾源头做好减量化工作和垃圾资源化利用,真正懂得: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仅可以节约资金投入和工期,尤其其对于生态城市的建设,有着更大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