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行业税负高,个人独资核定征收
建筑设计行业利润高毋庸置疑。成本也主要是人员工资、场地租金、办公费、咨询费、设计外包支出费用等等,其他的成本费用是真的寥寥无几啊。其中,咨询和设计外包通常占比较重,但是分包出去的接收对象通常为市场上的其他团队或个人,他们并没有公司,这就使得这部分真实支出没办法取得成本票。没有成本票,会导致企业利润虚增,多缴企业所得税。所以总体来说,设计公司的税负还是比较高的。
例如一个正常经营的设计公司,一个项目的设计总费用为1500万元,扣除少量成本后,还剩下1200万左右的利润(其中咨询、设计外包等支出难以获得成本票冲减),那么就需要缴纳:
增值税:1500万/1.06*6%=85万;
附加税:95万*12%=10万;
企业所得税:1200万*25%=300万;
总纳税额将近400万,其中还不包含20%的分红税。
对设计公司的业务模式进行调研,转变业务模式,为企业出具筹划方案,并且为企业匹配适宜的政策优惠园区落地。
筹划后,设计公司纳税情况
在税收优惠园区新成立一家设计行业的一般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用这家企业来接1000万的设计业务。如果全部业务分流,很容易导致原设计公司的整体税负率低于常值,引起税务注意。合理分流部分业务到个人独资企业,那么所需缴纳的税为:
增值税:1000万/1.06*6%=56.6万;
附加税:56.6万*12%=6.8万;
个人所得税:1000万/1.06*10%*35%-6.55万=26.5万(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
总纳税额为90万。相比较原设计公司400万的税负,个人独资企业筹划节省税费410万,并且还可以获得个独企业开出的6%的专票进行抵扣。
此外,还有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能够核定,只是增值税是3%的征收率,只能抵扣3个点,个税仍然是核定征收,综合税率5%左右。关注《节税顾问》了解更多税收优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