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缺成本自然人代开与个人独资企业来解决
年底有很多企业会回款,最后一个季度都要估算最终的利润了,如果企业能够将利润控制到300万以内的话,那么企业的所得税就要少得多,企业的税负压力也没那么重。根据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利润在100万以内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100万到300万之间的部分,企业所得税为10%。

一些企业为了能够将利润控制到300万以下,会到处找成本票,其实缺少成本的解决方式有很多,但是合理合法且优惠力度大的,主要就是以下两种:
一是自然人代开政策,主要针对于企业发生业务的自然人,以自然人个人的名义在税务大厅给该企业开具合理的发票,确保三流一致,业务真实。
自然人代开实际上有两种缴税方式:一种是以劳务报酬的形式缴纳,也就是有支付方代扣代缴,这种情况就是个人到税务大厅给企业开具相应的发票,个人在税务大厅缴纳增值税与附加税,剩余的由企业代扣代缴,一般税负是20%~40%,看个人开票金额的大小。
另外一种的按照个人经营所得进行缴纳,这种主要是那些有政策的区域对个人代开发票的个税的处理,直接将个人的收入归为经营所得,这样就能够按照个人经营所得税缴纳了,并且目前这些区域会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目前核定的税负为0.5%,加上增值税和附加税,共计为1.56%。归到个人经营所得的好处在于,不会与个人其他收入汇算清缴,开票当场就完税,会出具增值税、附加税以及个人经营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二是在园区成立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将企业的业务进行拆分、分包,在园区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都是可以核定征收的,这样一来企业的一些利润就会转移到个人独资企业身上,原企业也能抵扣一部分的企业所得税。
目前个人独资企业所缴纳的税负为:增值税1%(明年可能会恢复成3%);附加税为增值税的6%(小规模减半征收);个人经营所得税为0.6%(园区核定征收),综合税负仅为1.66%,只要缴纳完这1.66%的税负之后,剩下的资金就能够自由转到投资人账户中自由支配了,不需要额外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分红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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