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旅局推出进一步规范演出从业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演出从业行为,加强演出市场监管,促进首都文艺舞台健康繁荣有序发展,市文化和旅游局精心部署了全市营业性演出领域综合治理工作,以“一个总要求+N项行业自律公约”为基础,以行业合规手册为支撑,以“日常督查+专项检查+行业自查”为约束,立规矩、建机制、出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演艺生态环境。

一个总要求
即推出的《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规范演出从业行为 加强市场监管促进首都文艺舞台健康繁荣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上承了国家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精神,有机融合了全市相关要求,推出了具有“北京特色”“首善标准”的营业性演出领域综合治理方案。
立足“一个中心”
即:强化对演艺人员的教育管理和道德建设,坚决抵制违法失德失范现象,构建首都文艺演出领域良好生态,推动首都文艺舞台健康繁荣有序发展。从规范演出主体从业行为、加强演出活动监管、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教育培训引导四个方面出发,推出了14条具体举措,对演出市场相关主体、政府管理部门以及演艺从业人员都做出了明确要求。
在规范主体从业行为方面包括7项要求:
一是演艺人员行为要求;
二是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演出举办单位举办营业性演出资格要求;
三是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演出举办单位对演员的管理要求;
四是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演出举办单位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工作要求;
五是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和演出经纪人提升演出经纪管理能力要求;
六是加强对营业性演出行业尤其是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和演出经纪人的细化管理要求;
七是落实营业性演出演员粉丝社群管理、演艺明星金融产品和游戏产品代言管理等监管规则。
在加强演出活动监管方面包括3项要求:
一是严格演出内容审查;
二是做好演出现场管理;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在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方面包括2项要求:
一是北京演出行业协会、首都剧院联盟等演艺领域重点行业组织工作要求;
二是北京网络文化协会工作要求。
在加强教育培训引导方面包括2项要求:
一是要建立常态化、分类别培训机制;
二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