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个税改革后,个人所得税作为常见的个人所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有9个个税目形式,如经营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偶然所得、利息股息红利、财产转让、财产租赁及其他等多种形式。
这里主要来看看经营所得和综合所得的区别。
经营所得是指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同样可以分为四类:
1.个人通过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2.个人依法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承包、承租、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常见的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等适用的税率为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根据经营收入减去经营的成本费用等然后对照税率表计算经营所得税。同时也有根据不同地方主管税务部门核定的税率。经营所得虽然也是个人所得税的一种,但是不会和其他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但如果个人在多处取得了经营所得,是需要在年度终了时选择任何一方进行汇算清缴。
目前在部分地方园区设立小规模纳税人的个独企业还可以申请按照核定征收计税,既能有效降低个人所得税,也能为业务方提供相应的成本费用票。目前核定征收的应税率一般有10%、5%,然后再对照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实际个人(经营)所得税的税率就在0.5%-2.19%之间完税。
目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1%,附加税为增值税的6%左右,因此核定征收后的综合税率基本在3%内即可完税,且完税后公转私无需再缴纳股东分红个税。
综合所得就是新个税的前四项,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工资薪金适用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实行预扣预缴,减除各项扣除项目后对照税率表计算。劳务报酬一般是减除20%的费用,对照20%-40%的累进税率计算,其他两项的税率基本也是20%以上。
综合所得这四项在年底终了时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经营所得则不需要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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